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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被抵偿债务 南海男子谎报叉车被偷被拘留

来源: 佛山日报全媒体 日期:2015-07-06 编辑:梁楚静 字号: TT

叉车被偷了 叉车回来了?

一男子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10天

佛山日报-佛山在线讯 记者吴振山 通讯员陈锡锋、陈嘉明报道:因为债务纠纷,在经电话协商后,债权人将债务人的一辆叉车开走低债。事后,债务人想将叉车拿回,便报警谎称车辆被盗。警方接报后展开侦查工作,其谎言不攻自破,涉案的谭某因故意谎报警情案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6月30日14时许,南海大沥派出所沥东社区民警中队接谭某报案称,其叉车被盗,损失价值约80000元人民币。接报后,民警展开侦查,案件指向了与谭某有经济纠纷的吴某。但是在掌握了较完整的案件信息后,办案民警发现事实与谭某的供述是两回事。

随后,民警于7月2日传唤吴某,并找到了案件的证人,通过进一步核查。原来谭某与吴某之间存在着债务关系,谭某欠下吴某3万多元逾期未还。 6月25日,吴某在大沥一工地发现了谭某的叉车,在与谭某电话沟通,并知会了叉车及工地管理方后,就将叉车开走用于抵偿债务。吴某在得知谭某报警后,为免麻烦将叉车给回了谭某。

与此同时,谭某再次来到沥东民警中队称叉车已找回,要求警方销案。但是,其对于债务纠纷等前因后果仍是一问三不知,只说自己别的什么都不知道。民警此时已全面掌握了案件情况,特别是吴某之前在与谭某沟通时,全程录音,谭某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同意吴某将叉车开走。

目前,谭某已故意谎报警情案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警方提醒大家,请珍惜有限的警力资源,如故意谎报警情案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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