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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假期月备受追捧,说明了什么?

9月3日,抗战胜利纪念日放假一天,从而开启今年最多假期的9月、10月,随后将会迎来中秋节、国庆节。据记者计算,从9月1日至10月11日放假最为密集的41天内,放假和周末,市民可以休息17天,如果请假,国庆和中秋两个节日可以拼出最长16天的休息时间。不少网友大呼幸福,不过,一些正准备年底冲刺销售任务的企业老板而言,漫长的假期也意味着停下来的生意。(9月2日《广州日报》)

报道中介绍的这种算法,并不十分科学,单独将期限末尾卡在10月11日或者7日,这样得出的“最多假期9月”,会相伴产生一个“最短假期10月”的概念。并且,这种算法,还强调中间需要各请两段分别为期3天的假,才能得出“最长16天的休息时间”,这多少有点一厢情愿的意思——如果真可以随心所欲请假的话,1月到8月,10月到12月,哪个月都能凑出16天甚至更长的休息时间。

有意思的是,这种算法在网上流传很广,也是这两天微信朋友圈里分享的热点。这恐怕是因为,从春节过后,上班族实在是太过辛苦,发自内心的想获得放假利好,哪怕是过过“眼瘾”也好啊。很多上班族理论上可以享受带薪年假,还有人依照政策可以有探亲假,但要么单位太忙,岗位离不开人,要么就是工作实在难找,休完假怕饭碗不保——前一种情况多见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后一种情况更多出现在民企。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行业一直在经历转型,企业压力不小,招工难与择业难并存,不仅是老板没有心情和时间去休假,而且部分上班族也着实有些焦虑。

休息权、休假权都是劳动者的权利,工作日超时加班,假期把工作带回家,休假更是泡影,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都会形成影响。上班族对一厢情愿式的“最长假期”测算有着强烈期待,更是在发出无声的压力,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应当敦促用人单位执行现有的劳动法规,保证员工的合法休息时间和休假权。

对于各级各地各类的党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国企来说,也有必要参照之前深圳市主要领导的做法,各单位的领导带头休假,只要职工能够履行法定职责,就应当设法创造条件保障其休假权,而不是为了更多更高的政绩需求把职工都困在岗位上。当然,要实现这方面的目标,必须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深化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让这些单位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的运转效率更高,减少无谓的会议、迎来送往、公务接待等工作安排。

下一个问题,企业员工当然都有希望假期更长、频率更高,只要不扣钱不丢“饭碗”,但大部分企业老板肯定不会这么想。特别是在9月,出口加工企业需要交付海外地区圣诞节、新年的订单,转向内销的企业也在紧锣密鼓准备两个多月之后的“双11”,如果劳动时间被打断得过于频繁,工作周期呈现出碎片式特征,企业显然会叫苦连天。在笔者看来,各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应当深入走访企业单位,充分征询企业员工和经营者的意见,如果企业能够保证按照劳动法发放加班费及安排必要的调休,就有必要允许企业在这个9月和接下来的10月继续开足马力为满足市场需求及海外订单的需求启动生产。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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