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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国’境之南”到底在哪里?

今天,台湾“中国时报”刊发“国防大学战争学院”教师洪荣一的文章:《“国”境之南到底在哪里?》对于所谓“国境之南”,台湾方面有三种解释。“垦丁鹅銮鼻公园”、“太平岛”和“曾母暗沙”。

台媒:“‘国’境之南”到底在哪里?

中国海疆最南端——曾母暗沙

“垦丁”地处北纬21度56分,距离高雄港约115公里。有着“足印南疆”意象标志的垦丁鹅銮鼻公园是我们直觉反应的“国境之南”吧?

“太平岛”地处北纬10度23分,距离高雄港约1600公里,面积虽然只有0.51平方公里,但却是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天然岛屿。岛上过去有海军陆战队驻守,现在则有海巡署把关,耸立着“南疆锁钥”“国碑”的南沙太平岛是我们务实的“国境之南”吧!

“曾母暗沙”地处北纬3度10分,距离高雄港约2300公里。依照“行政院新闻局”“中华民国94年年鉴”的宣示,“中华民国”疆域的极南境是这个终年深沉于海平面下的海底珊瑚礁曾母暗沙。诡异的是当“内政部”委托“海研五号”研究船于2014年3月前往这个台湾中壮世代背得滚瓜烂熟的“国境之南”时,却受到马来西亚海军驱赶而无功返航。我们的“国境之南”到底在哪里呢?

文章表示,“中华民国”依靠着历史文件与海图纪录,加上当时身为二战战胜国四强的国际地位,“内政部”于1947年以《南海诸岛位置图》中“十一段线”的测绘,宣告“中华民国”对南海这块U型海域的权利伸张。但是政府始终没有对这块广袤的U型海域权利伸张的法律意义提出明确说明。二战战后,南海周边地区陆续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建立起自己的海上力量,并依循1982年《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陆地支配海洋原则”的规范,纷纷主张起现代的12海里“领海”以及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等权利。

当语焉不详的“历史权利”强碰国际公认的“法律权利”时,争端就产生了。尴尬的是这个时候“中华民国”已经不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不再享有国际法的规范与保障,能够真正有效保护“中华民国”在南海各项权益的只有我们的“海巡署”以及“国军”。

文章称,“外交部”2016年5月13日再度重申:“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海域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海域,‘中华民国’对该四群岛及其海域享有国际法上之权利,不容置疑”。这个不容置疑“国际法上的权利”指的到底是什么呢?是世界公认12海里的主权“领海”范围?是200海里之“专属经济海域”范围?还是350海里的“大陆棚礁区”权利呢?外交上不被南海周边国家正式承认的“中华民国”,如何落实在南海一贯伸张的“权利”呢?

想想披冑执戈、卫戍南疆的海巡雄兵,再想想不畏风浪、运补南疆的海军健儿,这些人都是我们的子弟!他们需要的不是纷争的口水;他们需要的是更加妥适的装备、朝野的支持、与全民的肯定。

台媒:“‘国’境之南”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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