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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认定无责任,为什么还要赔偿?

前段时间一个朋友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可依旧承担了一部分赔偿,这是为什么呢?打听一下才知道朋友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相信肯定有不少朋友对于民事赔偿责任一脸懵逼。

交通事故被认定无责任,为什么还要赔偿?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什么是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参与交通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被认定无责任,为什么还要赔偿?

民事赔偿责任:是人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结合当事人的损害行为、损害后果、过错程度、因果关系来确定的民事赔偿的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被认定无责任,为什么还要赔偿?

所以,即使交通事故被认定为无责,并不等于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无责任也需承担民事赔偿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都无责任,交通事故属于意外。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对于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不负责任,但是基于公平原则,当事人仍需分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其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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