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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武宁丰田煤矿拖欠工资

2015年6月10日,储先锋在朋友介绍下来到武宁县泉口镇丰田煤矿,煤矿承包商郑建明告诉他每个月有8000元工资。对于这份薪资待遇,储先锋很是满意,便开始正式上班,给煤矿砌石墙,做采煤的前期工作,一直做了15天。

15天后,储先锋转为煤矿的仓库保管员,专门负责矿上机器、设备的看管。“先开始承诺的工资有8000元一个月,后来就被告知缩减到5000元一个月。再后来,承包商郑建明因为患了癌症,回到老家山西太原进行化疗,我们的工资便一直没有发下来。”储先锋说,眼看工资一直没着落,工人便集体向煤矿法人巫伟生讨工资,但是直到9月30日,巫伟生只支付了2360元作为两个月的生活费,其余的钱没有给。

“巫伟生说随便我们怎么闹,反正他就是不给我们结算工资。之前他还让我们去山西太原找承包商郑建明开证明,写明我们在矿上工作多长时间,每个月的工资标准是多少,由郑建明签字后再去太原公证处公证。我们去太原奔波了10多天,终于把公证处的证明带回来了,可他又不认账,说没有法律效用。”储先锋告诉记者,巫伟生对待讨薪人员的态度很是强硬,结算了两个月的生活费后便直接让他们去劳动监察局投诉或是去法院起诉,但走相关流程的时间让他们耗不起。

煤矿法人:工人不是我直接聘用的,不可能付工资。

针对储先锋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上武宁县丰田煤矿法人代表巫伟生。他告诉记者,矿上的工人并非是他请来,而是一位名叫郑建明的承包商请来的。

“这些工人不是我直接聘请的,我没有给工人结算工资的义务。”巫伟生说。目前,他已经代承包商郑建明给工人垫付了两个月的生活费,剩下的就让工人去走法律程序解决。当记者详细了解情况时,巫伟生称他还有事,便挂断了电话。

煤矿承包商:委托煤矿法人用自己工程款垫付工人工资,但对方一直拒绝结算。

事情是否如巫伟生所说,随后,记者致电正在山西太原进行化疗的煤矿承包商郑建明。对此,他表示,工人的确都是由他请来的,但由于他目前在山西化疗,只好将工人工资发放一事委托给煤矿法人巫伟生处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却拒绝结算工资。

“我是今年5月28日与巫伟生签订的采煤合同,6月3日,部分工人进场开展采煤前期准备工作,直到7月底准备开始采煤时,才发现这个煤矿没有安全许可证,我们都被骗了。”郑建明说,既然煤矿没有安全许可证,工人们只好停止采煤计划,对矿下巷道进行清理。

郑建明告诉记者,自己在矿上干了4个月,在承包这处煤矿前便向巫伟生缴纳了35万元现金作为押金,后来由于患病便回到老家治病,期间没有拿过矿上一分钱,而且巫伟生也不给他结算这4个月期间的工程款。

“工资一直没有结算,工人就来找我,我就让巫伟生用我这四个月干活期间应得的工程款去支付工人工资,可他就是不给钱。”当记者问及巫伟生为何拒绝支付工程款的理由时,郑建明称,巫伟生认为他违约,便不结算工程款。但他认为,最初与巫伟生签订的是采煤合同,既然煤矿没有安全许可证,就不可能进行采煤作业,也从未采煤。

劳动监察局:建议投诉人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投诉人储先锋反映的问题,武宁县劳动监察局如何处理?对此记者致电武宁县劳动监察局局长陈方一。他表示,近期的确有30余名丰田煤矿的工人前来反映要求结算工资的问题,经过县劳动监察局介入协商,目前已督促煤矿法人按要求发放。

“这30余名矿工中,有的是管理岗位,有的是做工岗位,大部分工人工资经过核实后已经发放,但还有5名工人工资在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上存在争议,因此没有发放。”陈方一说,对于存在争议的情况,劳动监察局也无法强制煤矿法人支付工资,只能建议投诉人申请劳动仲裁,提出各方有利证据,或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由于煤矿法人并非直接用工人员,因此只能起诉煤矿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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