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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胜日:“任性警车”折射公权力不能有半点“奢侈”

文|丛胜日

近日有多张“女子从警车里伸出半身张开双手飞翔”的图片在网上流传,引起舆论关注。临沂市公安交警部门目前已对此进行调查,据介绍,该女子为日照一参赛队随队摄影,张开双手的“飞翔”动作是向冲刺队友致意。(相关报道:临沂警车上伸出半身“飞翔”女子闹哪样?调查称:向冲刺队友致意(图))

网友质疑,官方辟谣,经历一番折腾,事情终究水落石出。至此,公众应当可以看到还原的事情真相,想必这不应该成为风波,估计也没有必要小题大作。从网上的舆论走向看,这也体现了网络规矩意识在增强,网民网友更趋理性,网络发言客观真实。然而,作为曾经一时被网友贴上“任性警车”、“飞翔女子”标签的当事人,应该认真反省:我们手中的公权力应该怎样用?

客观地说,所谓的“任性警车”、“飞翔女子”事件并没有什么值得过度解读之处,充其量也就是小事一桩,称之为事件都感觉有过大之嫌。这毕竟是随车的一参赛队随队女摄影请求跟警车拍摄,期间看到本队队员在向终点冲刺,张开双手向队友致意,被网友拍照并上传到网络,引起网民的关注反映。在常理上,大家几乎可以理解,也能给予默许,因为事件的负面影响力不可能大到天上去。

公众能够理解所谓的“任性警车”、“飞翔女子”事件,并不等于这个事件的发生是应该的、合理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这种事件在网络等新兴媒体还不发达、各级整治公车滥用还不十分严厉的“过去时”,也就算不上什么大事,至少连小事件都不够。但是,随着国家管理公权力的日趋规范,以及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人都是麦克风、个个都是新华社”,网络监督举报渐成气候,特别是在当前中央加紧治理公权滥用的形势下,稍有公权滥用,就有可能被公众监督曝光。显然,这是一种社会发展的文明,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所谓的“任性警车”,不过是交警大队派出警力执行交通安保勤务,负责赛事安全勤务路线巡查工作用车;所谓的“飞翔女子”,也不过是另一地市的参赛队随队摄影触景生情,其举动是向自己队友致意。事情虽小,却仍有教育意义包涵其中。此次事件里警车的功能是负责安保勤务,而不是类似阅兵、阅警或者娱乐等其它用途,因此才被网友抓住了“小辫子”。究其原因,不外乎公权力的“瞬间滥用”,希望当事者事过三思,“不为恶小而为之”。

公务人员手中的公权力是姓“公”的,一定要用对了用途和场所,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偏离,倘若偏离了,就有可能不再姓“公”。人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公权力的监督也是时时处处的,涉事公务人员不应该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而要吸取教训,审慎用权,半点都不能奢侈,不要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公权为民,不是一句应景的口号,而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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