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获2523万元专项补助资金

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获2016年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23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安排至各区。

为有力保障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经积极争取,我市获2016年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23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安排至各区(即东区、西区、仁和区以及钒钛高新区),其中,中央资金2310万元,省级资金213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梁莉 记者 彭春梅)

版权信息:攀枝花新闻网 收藏此页打印此页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