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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三个结合助推自侦案件实现“开门红”

2016年伊始,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在坚持数量、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前提下,提早谋划、缜密初查、主动出击,办案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通过采取整体作战、快速突击的方法,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3件7人,其中行贿2件2人,贪污1件5人,3件均为大案,金额在20万以上的1件1人,50万以上的1件5人;立案查处渎职案件1件3人,其中两人涉嫌双罪名,迎来了自侦工作的“开门红”。

一是提前谋划与制度创新相结合。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院领导就积极召开自侦工作内部会议,认真谋划2016年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办案思路和重点领域。同时,院领导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将反渎职侵权局和反贪污贿赂局合并,真正实行侦查一体化,下设三个办案组,分别由三个副局长担任组长,形成主管检察长,局长,办案组长为一体的办案监督管理模式。初查阶段,各小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缜密初查,以做好案件侦破工作的铺垫;审讯阶段,三小组相互分工,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统筹指挥与分工协作相结合,加强集中攻坚。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始终靠前指挥,听取办案人员的汇报,和干警一起加班加点,鼓舞干警办案的积极性。同时,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和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的优势,在案件突破的关键时刻,及时调配预防、法警等部门配合自侦工作,增加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打击专项领域与确保办案实效相结合。将税收系统作为2016年案件查办的重点领域,在充分了解所查办税务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查询账户资金、询问关键证人、调取相关资料等,夯实案件查办基础,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突破案件,不给涉案人员串供机会;同时主动深挖窝串案、力争查办大要案,强化办案力度,确保办案实效。

自侦工作的“开门红”,离不开全体自侦干警勇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始终保持对自侦工作的热情,精诚协作,扎实工作,为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通讯员: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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