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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政法委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

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市政法系统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提高政法队伍建设水平、推动各项政法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机遇。

(二)根本任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政法机关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进一步解决政法系统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三)基本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切实做到政治合格、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提升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确保政法事业始终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政法队伍忠诚可靠,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地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促进党员干警清正、政法队伍清廉、执法司法清明;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新形势新常态下树立新状态,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展现新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建设美丽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问题导向: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深入查摆和解决政法系统党员队伍、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有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司法价值观,不信马列信菩萨,不信组织信骗子,不讲科学看风水,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有的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等;着力解决有的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特权思想、衙门作风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合理诉求置若罔闻,冷硬横推,甚至粗暴野蛮执法等;着力解决有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弱化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不廉不公、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执法犯法等;着力解决有的精神不振、状态不好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怕辛苦、不想事,怕困难、不干事,怕出事、不担事,不作为、慢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有的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对全体党员干警,重点解决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强化宗旨观念、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政法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解决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抓好不严不实不廉不公突出问题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五)工作原则: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统分结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要针对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情况作出安排、提出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用好日常教育途径、教育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应有作用,市政法各部门既要有规定动作、统一要求,又要给基层政法单位党组织留出余地和空间;既不能搞统一步调、统一模式的“大包揽”,也不能搞简单照搬上级党组织部署、上下一般粗的“大撒把”,充分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学习教育,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防止撇开日常工作搞学习,防止简单以开多少会、做多少笔记评判学习教育成效。

二、主要内容

(一)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好党章党规。一是学习党章。组织政法系统全体党员逐条逐句通读熟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学习党规党法。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三是学习党内文件。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深入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我市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三重一大”决策等方面的文件规定,掌握党组(党委)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要求。四是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掀起向郭宝金同志学习的热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正能量。深入开展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从周永康、周本顺、李东生、奚晓明、马建、张越、苏宏章、武长顺、秦玉海等案件和我市政法系统近期发生的张伟等司法腐败案例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引导党员干警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二)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学好系列讲话。一是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全市政法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二是要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三是注意把握好学习方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入领会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做合格党员。一是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标准: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二是合格党员应努力做到“五个方面”: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三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特别要求: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等重要论述,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要求,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到忠诚忠实、干净干事、担当担责,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

三、方法措施

(一)扎实搞好思想发动和部署(4月底—5月上旬)。一是学习动员。组织全体党员干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和中央座谈会精神,学习市委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增强参加学习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方案。了解党员思想状况,摸清党组织、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制定好各级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学习教育方案,指导每个党支部制定好具体方案和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学习计划,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防止“大水漫灌”,防止“一刀切”、“一锅煮”。三是部署启动。各级党组织进行工作部署,深刻阐述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措施,安排部署学习教育。5月上旬,各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为本系统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讲一次党课,并对搞好学习教育提出严格要求。

(二)围绕专题学习讨论(4月—11月)。坚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党组织要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指导党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引导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结合党员队伍实际,采取编印口袋书、制作微党课微视频、开展体验式教育、手机党报推送、运用网络媒体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满足党员学习需求。党支部(党小组)每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在学习的基础上,围绕4个学习专题由各基层党支部负责组织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分4次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讨论。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专题一:讲政治、有信念,做政治合格的明白人(4月—5月)。重点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讨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切实解决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政治意识淡化、“不看齐”、“看不齐”、当“两面人”和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欠缺、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通过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专题二:讲规矩、有纪律,做纪律合格的明白人(6月—7月)。重点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警示教育反面典型案例等。深入讨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切实解决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服从组织决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通过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始终站稳党的立场、牢记党员身份,保持对党忠诚忠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时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专题三: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明白人(8月—9月)。重点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事迹等。深入讨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能否努力追求高尚品德、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翁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切实解决知行脱节、律己不严、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俗等问题。通过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崇德向善,廉洁自律,干净干事,培育良好家风,用“亲、清”原则净化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用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

专题四: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的明白人(10月—11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指导天津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美丽天津建设等重要部署。深入讨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作模范。切实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精神不振、作风不硬、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学习讨论,引导党员牢固树立新理念,主动适应和把握新常态,充分认识天津五大战略机遇叠加的形势,敢于担当担责,勇于攻坚克难,提振精气神、展现新作为,立足本职做好工作,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在学习讨论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围绕“讲政治、有信念,做政治合格的表率”、“讲规矩、有纪律,做纪律合格的表率”、“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表率”、“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的表率”4个专题,每一个专题先行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然后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交流宣讲,指导党支部高质量搞好学习讨论。专题学习要与正在开展的对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学习教育不断深入。每个专题学习讨论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专题学习讨论情况报告。

(三)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各级党组(党委)书记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系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带头讲党课。处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为党员讲2次党课:学习教育部署启动后,到所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七一”前后,到基层政法机关或分管部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各党支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讲党课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一是以严重违纪案例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5月中旬,以科所队庭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结合政法机关内部严重违纪案例,组织党员干警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的大讨论,每名党员干警要按照“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执法司法办案纪律,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个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对照检查。二是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2月份,政法各基层党支部以“两学一做”为主题,普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程序是:首先,党支部班子成员开展会前谈心谈话,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照职能职责,严格党性分析,深刻查摆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撰写班子和个人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班子要把创建“五好党支部”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然后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本支部和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支委会可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列席并参加讨论。最后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组织党员对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评议。对整改事项,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参照以上程序,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本支部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12月份,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各级领导班子要围绕“两学一做”主题,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五)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2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可安排与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一是明确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情况。评议内容要结合政法工作实际进行细化。二是严格评议程序。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个人自评要实事求是,讲明差距问题;党员互评要客观中肯,互相提出意见建议;民主测评要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评议表进行测评;组织评定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党员人数较多的,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三是用好评议结果。及时将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并向党员反馈。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六)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改好每一个具体问题,做好每一件具体事情。各级党组织要以解决问题为牵引来开展学习教育,同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上下联动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地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抓好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使解决问题前后呼应、持续推进。要大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对不愿为、不想为、缺乏担当的,要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思想觉悟;对不会为、不善为、不适应新豹形、势任务要求的,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素质能力;对那些胡乱作为、违法乱纪的,要严肃法纪、严肃处理。

(七)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着力破难题、补短板,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

(1)支部班子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委政法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班子政治过硬、奋发有为、业绩突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党员管理好。党员教育培训经常有效,党员发展严格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完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符合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稳妥慎重开展。

(3)组织生活好。“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党内生活严肃认真、开展经常,组织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4)制度落实好。党支部议事决策、党员管理、党内生活等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执行和落实到位。(5)作用发挥好。党支部政治引领、服务群众、教育引导、统一领导功能不断增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有载体、有抓手,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从即日起,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6月底,召开全市政法系统纪念建党95周年座谈会。

(八)立足岗位作贡献。结合政法实际,针对不同层级党员实际,政法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发展需要、党员欢迎、群众满意”,搭建实践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在市级政法机关重点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村和党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等工作,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基层政法机关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制度,引导党员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当先锋;在窗口单位和执法一线,重点落实挂牌上岗、亮明身份等制度,引导党员佩戴党徽,公开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在政法事业单位要重点聚焦立德树人、救死扶伤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敬业修德,奉献社会。

(九)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市委政法委机关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以上率下作出示范。政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带头坚持边学边改、整改问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引领整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要召开党组(党委)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以党组(党委)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

四、组织领导

政法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一)从严组织推动。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由市委政法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市委政法委机关有关职能处室、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和市政法机关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委政法委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组、服务保障组、宣传文稿组、正风肃纪组,加强对全市政法系统学习教育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市委政法委党校要把“两学一做”纳入党员干警教育培训中。

(二)层层落实责任。政法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教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班子成员要坚持抓自身、带下级,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组建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采取专项调研、听取汇报、随机抽查、列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所属系统各级政法机关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政法各基层党组(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对所辖的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支部活动,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把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首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和绩效考评,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严肃问责。

(三)注重分类指导。根据政法工作实际,加强对学习教育的分类指导,确保学习教育任务和方法措施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的“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市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学习教育的指导方案,并做好督查落实。对各级政法机关聘用的司法辅助人员及服务岗位聘用人员,也要采取不同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在外地执行办案任务时间较长的党员干警,要组建临时党支部,为党员干警参加学习教育创造条件。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

(四)强化组织保障。对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先整顿再开展学习教育。政法系统各级党组(党委)都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认真分析研判,排出不合格党组织和相对后进党组织,建立工作台账,采取“一支一策”措施,通过健全组织、建强班子、配好带头人、完善制度等办法,重点对班子不健全、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发挥作用不好、群众不满意的党组织,集中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要搞好检查验收,确保整顿到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实行全程纪实管理,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级党组(党委)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在《天津政法报》《天津长安网》和《天津政法微博》开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发挥政法机关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针对党员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党建网站、手机党报和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开展互动交流,增强学习效果。加大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学习教育取得的实际成效,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教育同做好政法维稳综治防范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好本单位本系统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避免“两张皮”。要紧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开展学习教育,为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凝心聚力,引领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只争朝夕、抢抓机遇的责任意识,提振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保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服务改革创新、扎实做好维护全市大局稳定,推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中当先锋、作表率、有作为,努力形成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的浓厚氛围,汇集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强大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政法机关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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