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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烟花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张萍)1月12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监局发布公告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举报人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省安监局举报投诉电话(0931)12350-1进行举报。对举报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其中,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奖励人民币500至1000元;举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奖励人民币1000至2000元;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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