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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开展彝文社会用字规范化专项检查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凉山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藏文彝文社会用字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要求,8月26日,甘洛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宣传部、政府办、民宗局等13家成员单位在县城街道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彝文社会用字规范化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该县城门面招牌、牌匾、广告、灯箱、街名牌、路标路牌等彝文社会用字情况进行检查。查出了13家门面彝文翻译不准确、文字书写不规范、不到位的商铺,12家未进行彝文翻译的门面,2家单位未进行彝文翻译等问题,检查组认真、耐心地对业主、店主进行了政策宣传,并要求限期整改。 近年来,甘洛县以实现“社会用字规范化、双语化”为目标,以提高城镇规范用语用字水平,促进城市文明建设为总体要求,全面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据了解,目前,该县机关单位的吊牌、印章、文件版头、车辆门徽、商标、门面招聘、牌匾、固定永久性标语以及公共设施的名称、界牌、交通标记、街名牌、路标路牌等社会用字彝汉双语化达到了90%以上。 (本报记者尔古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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