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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应他人土葬要求 掘墓盗尸调包后火化

本报云浮讯(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陈秀霞)罗定两男子为“赚快钱”,应一死者亲属要求,盗窃一具已土葬多月的尸体与该死者遗体进行调换,企图用盗来尸体代替死者遗体火化,让死者能够土葬。昨天,记者从罗定法院获悉,法院以盗窃尸体罪判处两男子有期徒刑11个月和9个月。

2010年9月,罗定市太平镇的翁某因病去世,由于翁某生前希望去世以后能土葬并拿到火化证,亲属遂通过他人联系到陈某开。陈某开与梁某祥窜到罗定市某镇的山场附近,将一具在同年3月期间土葬于此的尸体盗走后运到罗定市太平镇某山地,与事前停放在该山地的翁某遗体调换。第二天,殡仪馆工作人员在装运尸体过程中发现尸体被调包后向罗定公安局报案,梁某祥、陈某开被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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