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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年36悟,俺终于想通了

1.二十四岁时,俺先是把BB机换成了9字打头的模拟机,很快又倒腾成了现在的全球通,当时好像没谁在乎俺的联络方式花里胡哨变来变去。三十六岁了,俺想清清静静过个本命年,打算把这个用了十多年的号码打到欠费停机为止。俺刚刚分析了这样做的后果:一,朋友们肯定会以为俺倒大霉了,一年后俺将被大伙彻底遗忘;二,被俺借了钱的朋友在确认联系不上俺之后,一定会于第一时间次第抵达俺家。

2.二十四岁时,俺以为俺的欲望永远不会消停,俺永远会像小牛犊一样奔跑起来就刹不住车。三十六岁了,俺开始认真地想像俺四十八岁时的样子,俺担心自己到时候会把“秋波”归为蔬菜一类,会对街头的妹妹视而不见。俺认为那将是件非常糟糕且令人沮丧的事情。希望你同意。

3.二十四岁时,俺一点也不认真地在敲机遇的大门,吊儿朗当,满不在乎,只敲那么一两下就会走开。三十六岁了,俺会耐心且礼貌地敲门,直到这扇门打开为止。不给粮食还不给个口袋?遗憾的是,这时门里的人往往只是把脑袋探出来,客气地对俺说:“老同志,你迟到了。” 靠!俺有那么老吗。请允许俺发泄一下。

4.二十四岁时,俺急着找一个女孩结婚,单怕适合自己的女孩会越来越少。俺好像还发过毒誓要和她过活一辈子。三十六岁了,俺不得不公布自己的重大发现,俺认为俺竟然可以和很多女人结婚过日子,并不一定非要是她。当然,这一切完全有可能永远停留在理论阶段。俺也就是说说而已。

5.二十四岁时,俺发现邻居大婶家的女儿简直就是出水的那个芙蓉,心想哪个小伙子要娶了她当老婆还不美死了。三十六岁了,俺有一个认真的建议,找老婆前你必须先要全面考察一下丈母娘。丈母娘如果邋邋遢遢一肚子小心眼,那她闺女肯定利洒不到哪儿去。不信,你对照一下,错不了。

6.二十四岁时,俺以为俺结了婚,父母对俺的看护就可以结束了。三十六岁了,当俺毫无原则护犊子时才明白,除非能赶在父母的前头寿终正寝,不然俺永远是会他们心里的亲疙瘩。俺爱他们,俺不说;他们爱俺,也没说过。

7.二十四岁时,俺坚定地认为,只要马屁拍得好,就一定能升官晋爵飞黄腾达。三十六岁了,俺终于放弃了这样去做。因为俺发现,越是那些习惯了别人恭维的人,越是什么也不会给你,除非你本质上是个小人。可惜俺们都不是。

8.二十四岁时,俺以为那些平时称兄道弟的哥们个个都能成为患难之交。三十六岁了,一天俺的车抛锚在百里之外,打了一圈电话,只有一个人风尘仆仆赶来帮忙。完了俺请他喝了一顿酒,酒后又请他洗了一次脚。算下来跟叫拖车的费用差不多。

9.二十四岁时,听闻那些红杏出墙的女人或金屋藏娇的男人就觉他们统统不是东西。三十六岁了,俺反倒觉得没啥不可以原谅。春风不度,百花不开;深宫锁春,多可惜那满园春色啊。成龙可以犯错,为啥希拉里就不能和莱温斯基成为好姐妹?

10.二十四岁时,俺觉得以俺的才华,一年写一部长篇小说都绰绰有余。三十六岁了,苟延残喘完成了一部20多万字的长篇后,元气大伤。俺发誓再也不写那么长的东西来折磨自己了,除非一个字给俺一百块。鲁迅就从来不写长篇。不好意思。

11.二十四岁时,俺觉得要是有一个亿让俺来花多爽啊,美元人民币都行。三十六岁了,俺暗下决心,攒够一千万就跟钱绝交!不是嫌钱多了扎手,关键是俺无法保证有了太多的钱后俺不去变坏,虽然俺愿意抵抗诱惑至最后一刻。还有一点,这世界上又穷又狠的歹人越来越多了。

12.二十四岁时,俺以为穿得洋气体面才会显得有来头,才叫有气质和有品位。三十六岁了,俺开始劝别人:狗尾巴草再怎么化妆也化不出郁金香的诡异来。气质这东西学不来,品位也不是穿出来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家雀雀没必要天天练孔雀开屏。就拿俺来说,俺媳妇逛街买衣服的次数已经压缩为一周不到三次了。

13.二十四岁时,俺见当官的一个个人五人六,特神气,就特羡慕有人替他们开车门、拎包包、端喝水杯。三十六岁了,俺在洗桑拿时无数次撞见过那些常在电视上露脸的人从按摩间溜进溜出,俺就心想,为啥脱了裤子都一样?不应该啊。俺现在爱在家里泡澡,俺觉得俺媳妇给俺搓澡时手下轻重总能拿捏得恰到好处。

14.二十四岁时,俺特心疼农民,总觉得他们苦,土里刨食不容易。三十六岁了,俺经常热火朝天地下乡,隔三差五就到农村去,反倒认为他们该心疼一个小伙子十年如一日在为他们奔波了。现在,像俺这样为农民兄弟掰心扯肝的好娃不多了。俺对俺爹妈都没这么好过。

15.二十四岁时,俺对“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意境羡慕得不得了,恨不得化身其中从头再来。三十六岁了,俺眼见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离异后又再复婚,俺就老念叨这一对回茬夫妻还有无郎情妾意时的眉来眼去?如果他俩是俺的朋友,俺肯定要琢磨这算不算二婚,要不要随份子。

16.二十四岁时,大学刚毕业没几年,大部分同学都还没开始混世界。班长召集搞了初次聚会。散伙前,班长端着啤酒杯说: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当时大伙都醉了。三十六岁了,再聚会时,俺发现几个阔起来的同学总是在打漂亮女同学和没钱人老婆的主意。这种场合往往有两种人会醉得一塌糊涂——混得最好的和混得最板的。

17.二十四岁时,一个好朋友的不辞而别在俺看来就像是天塌了一般,俺觉得那简直是对友谊的背叛。三十六岁了,俺终于想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会有任何朋友终其一生在你身边。好笑的是,再见到哪个背叛的朋友时,俺一时竟想不起他叫什么了。

18.二十四岁时,看舒淇的《玉女心经》,俺一般都是先按快进键搜索,然后1/4慢放欣赏,直接撷其精华,虚虚套套能省的都省了。三十六岁了,翻出来再看时,俺竟稀里糊涂睡着了。也流口水了,但不再是为了舒淇,俺睡得太瓷实了。

本命年36悟,俺终于想通了19.二十四岁时,老人们的话俺句句当耳旁风,从不往心里拾掇。三十六岁了,俺开始认为这些古训简直就是天理——比公理和真理还有理。比如“打死会拳的,淹死会水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还有“不怕慢,就怕站”、“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太多了,几乎没一句废话。

20.二十四岁时,俺觉得在城里买房第一要低,可以把农村的爹妈接来同住;第二要在市中心,消费起来方便。三十六岁了,媳妇花钱花得俺有点顶不住了,差点要搬到农村去住;爹妈坚称不给俺当免费保姆,理由是不习惯上高爬低蹲马桶,不习惯那碉堡般森严且复杂的家庭防盗系统。无非是找借口呆在老家扭秧歌呗。

21.二十四岁时,俺绝对相信这世界上肯定有不爱钱的人。比如俺尊敬的老师,比如曾经深爱过俺的女孩。三十六岁了,俺表达感情的惟一方式就是赠人以钱,完全不需要多余的客套话。俺屡次坚信没有比钱更让大伙都愿意笑纳的了。你除外,神仙除外。

22.二十四岁时,俺的理想之一是在某个城巿扎根发芽并开花结果。三十六岁了,俺突然发现俺根本不喜欢这个城巿,它陌生得让俺厌恶,而俺竟然在这种地方生活了十几年。俺开始有回家种地或去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安顿身心的想法。当然,如果几年后俺还呆在这儿,俺会不得不承认俺打算喜欢它了。

23.二十四岁时,义务献血这种事俺经常做,那时俺相信这事利人又利已。三十六岁了,俺竟然健忘了自己的血型,好几次在献血车前踯躅,想在献血的同时重新确认一下血型,终因对抽血器具和收藏者的不信任而作罢。等机会吧,义务的事首先得让当事人想通了。

24.二十四岁时,遇到小偷小摸俺常常敢怒而不敢言,这没啥不好意思说的,谁让人家有刀刀攮攮呢。三十六岁了,只要有足够的哥们在场,俺一般都会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且做好事不留名,吼过之后只会把这事告诉给一个朋友,他是个记者。

25.二十四岁时,俺一天一包烟,抽得很凶,故意让自己上瘾,也弄不明白为啥。三十六岁了,一则全球每年因吸烟死亡人数的笼统报道就让俺把烟彻底掐了。原来自己没瘾啊!装竟然能装十几年,俺真佩服自己的毅力。

26.二十四岁时,俺一泡尿能憋十二个小时,为的是能把手头的活一口气干完,只有尿泡知道俺敬业。三十六岁了,俺再也不允许自己夹屎憋尿了,因为憋尿损伤前列腺,怀揣一泡屎工作的人肯定口气重。在俺眼里,健康开始变得比工作更重要。

27.二十四岁时,俺从不怀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一说,这是俺不倦前行的原始动力。三十六岁了,俺幡然悔悟,常教训年轻人读书够用就行了,关键在于做事,千万别把自己弄成了书呆子。在俺劝说下,俺媳妇终于放弃了攻读博士的伟大志愿。当然,后果有待推敲。

28.二十四岁时,俺以为俺发现了真理,常慨叹真理原来就在身边,就怨自己少不更事,眼拙脑笨。三十六岁了,俺却发现真理突然离俺越来越远了,甚至有消失的迹象。如果上天再给俺一次回到二十四岁的机会,俺发誓再不声称俺发现了真理。俺向真理保证。

29.二十四岁时,有事没事常去买彩票,总以为上天会垂怜俺等孜孜不倦用心良苦的小财迷。三十六岁了,只有在偶尔路过时俺才会随机打上几注,也从不关心啥时候开奖能否中奖。俺现在相信,除非俺被雷电击中或坐飞机时从天上掉下来,否则俺中奖的机率会和这些霉事降临的机率一样接近于零。

30.二十四岁时,俺以为这个国家的事情根本不需要俺去操心,她那么强大,会永远把俺揽在怀中,亲俺啄俺,惜俺疼俺。三十六岁了,俺比任何时候都更关心这个国家的命运。在电视前,俺90%的时间都是在看新闻。这是俺爱国的具体表现。俺媳妇说,你又不是国家主席,瞎操啥心!俺认为她这是妇人之见。啥人嘛。

31.二十四岁时,俺以为俺可以和所有人都能成为朋友,前提是只要人家同意。三十六岁了,俺却发现俺的朋友越来越少,但也相对越来越精了。道不同不相与谋,话不投机半句多。俺认为禽就是禽,兽就是兽,非要把它俩撺掇到一块,作鸟兽散是迟早的事。

31.二十四岁时,俺心想,只要愿意,一个人的青春期延续到四五十岁应该不成问题。三十六岁了,不争气的腹部开始频频提醒俺:要想练出一身疙瘩肉或练成江湖传说中的水上飘,等下辈子吧。瘦下来的愿望越来越遥不可及,俺不可避免地走向大腹便便的中年。简直了。

32.二十四岁时,俺分析死亡是件可怕的事情,甚至害怕上床睡觉,担心会在睡梦中死去。三十六岁了,俺老觉得睡不够,每晚都因失眠而痛苦不堪,俺甚至希望能一睡不起,永远别再醒过来。在睡梦中死去应该是件极舒服的事。有人说俺得了抑郁症,俺认为俺只是缺觉。

33.二十四岁时,俺果断终止了写日记的习惯,俺认为只有让太多的不可与人言的秘密化为粪便,才会有发展。三十六岁了,案头的记事薄上写满了平日要办的事,包括一些晦涩得连自己都要字斟句酌的话。俺认为必须这样做,俺已经不敢完全相信自己的记忆了,因为脑袋瓜常常会突然死机或彻底删除某段人所共知的历史。朋友们骂俺睁着眼睛说瞎话根本就不足为奇。

34.二十四岁时,俺完全没料到结婚一年后副产品就尾随而至,女儿的如影随行和雨后春笋般的狂长一度让俺手足无措。三十六岁了,女儿快要上初中了。这让俺担心某一天忍不住在街上冲着美眉吹口哨,她一回头竟发现是她老爸!这太不靠谱了,俺会把这视为上帝对俺的惩罚。尽量避免吧。

35.二十四岁时,大大小小的场子俺基本上是逢酒必醉,有醉必吐,吐后必睡。三十六岁了,除非能让俺做成一单生意,或者前女友的老公邀请,酒桌上才会有醉发生,而且必须是先把对方放倒了,俺才会放心倒下。因为这样就不会让对方看自己的笑话了。

36.二十四岁时,这个社会的生态还显得中规中矩,俺忠实于理想并坚定地认为不会被未知的事物同化。三十六岁了,俺开始尝试接受80后的超女快男,并依女儿的意思放弃喜欢张靓颖,成为李宇春的忠实粉丝,并且同意周杰伦和SHE的歌原来是那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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