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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外来青年人才在容桂购房:政府加单位补贴至少8万

优秀外来青年人才在容桂购房:政府加单位补贴至少8万

顺商传媒讯昨日容桂街道办公布了最新的《顺德容桂优秀外来青年人才购房安居补贴办法(试行)》,5月1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在容桂购房可获政府及用人单位补贴至少8万元

据该办法,从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容桂街道办事处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优秀外来青年人才购房安居补贴。购房安居补贴申请统一由优秀外来青年人才所在用人单向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补贴申请须于购买住房当年或下一年度内提交,2017年度购买的须于当年度提交,每年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通过审核后,购房补贴由街道办事处于每年12月底前统一发放

欲知详情可登录容桂政务网,或致电容桂人社局查询了解。

申请购房安居补贴优秀外来青年人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 6 个条件:

(一)非容桂户籍(在试行办法实施期间,户籍迁出容桂的,不享受优秀外来青年人才购房安居补贴)。

(二)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三)所在单位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具有大专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持有《初级养老护理员资格证》,或持有《康复治疗士资格证》,或持有《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所在单位为公办文化、教育、医疗机构的,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所在单位为上述以外其他单位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持有 1 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四)经用人单位认定为本单位优秀外来青年人才。

(五)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在容桂无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已经取得房地产证或者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自建私房、商品住房等)。

(六)在本试行办法实施期之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首次购买位于容桂的一手普通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

申请购房安居补贴的优秀外来青年人才所在的用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容桂进行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有 1 年以上纳税记录,最近 1 年纳税不低于 5 万元,承诺以不低于本试行办法第六条政府财政补贴标准配套补贴资金。

(二)在容桂注册登记的文化、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社工机构。其中非公办的文化、教育、医疗机构承诺以不低于本试行办法第六条政府财政补贴标准配套补贴资金。

(三)属于政府主导引进并落户顺德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的科研机构、技术平台或服务机构,或是容桂辖区内获区级或以上认定的孵化器所引入的项目或团队,且该项目或团队入驻孵化器满 1 年。

补贴标准:政府加用人单位补贴至少8万元

(一)补贴分为政府补贴和用人单位补贴两部分。办法规定,容桂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4万元。另外,经营主体以及非公办的文化、教育、医疗机构须配套购房补贴,标准不低于政府财政补贴金额。也就是说,政府加上用人单位的补贴至少为8万元。

(二)每年,容桂街道办事处定额补贴优秀外来青年人才指标250个,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指标额时采取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补贴名单,未被抽中的申请人纳入下一年度进行处理。

(三)每套住房只享受一次购房安居补贴

顺商传媒 寻伟/报道;题图来源于网络;本文为顺商传媒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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