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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5家企业被罚款并限制生产 一家建议关停

鲁中网淄博4月28日讯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获悉,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近日对5家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了罚款,罚款单位涉及中铝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5家企业。

其中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因未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淄政办发[2012]21号》文件),既未进行热电整合,也未进行脱硝治理,至今仍在生产,氮氧化物不能实现达标排放,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建议张店区人民政府依法对其依法实施关停。

4月15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淄博市2015年3月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汇总表,针对淄博1075家企业的治污及排放情况进行公示,记者在公示汇总表中梳理发现,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设备于2010年底完成,除尘方式为电除尘,但未进行脱销治理,同时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其中对1#列入电厂整合计划,等待具体政策决定改造或是关停,对2#采取停产。

中铝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1#、2#、3#、01#、02#未进行脱销治理,同时1#、2#、3#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

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5#未进行脱销治理,且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责令3月底停止运行,3月份共停运63小时。6#3月份停运407小时。

同时在山东环境保护厅公布在这份汇总表中,包括淄博天佳建陶有限公司、淄博兴岳建陶厂、淄博长河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淄博狮王陶瓷有限公司、淄博帅达陶瓷有限公司、淄博格伦凯陶瓷有限公司、淄博国鹏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澳丰陶瓷有限公司、淄博铭豪陶瓷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多家企业遭责令整改。

记者 李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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