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 ——访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

又见“5·12”。自2009年我国设立了首个防灾减灾日以来,迄今已是第七个年头。从“汶川地震”到“鲁甸地震”,再到今年的“尼泊尔地震”,七年时间里,无论是政府和全社会理性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还是参与者救灾的科学思维和法律意识都经受了考验,得到了提高。在防灾减灾工作中,我们究竟如何才能做到“科学减灾,依法应对”?在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

记者:此次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实践中,防灾减灾科技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庞陈敏:科技发展对防灾减灾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防灾减灾科技涉及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包括认识自然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以及在自然灾害预测预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决策指挥、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的技术研究及应用,是一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举例来说,近年来,民政部注重加强减灾救灾业务支撑平台建设,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和航空遥感数据,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实物量监测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应急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通过应用航空遥感数据和无人机数据,开展灾害范围快速监测、房屋倒损面积、交通线路损毁长度、耕地损毁面积等实物量监测工作,为顺利开展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四川芦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综合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客观依据。

记者:救灾物资储备事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也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现状是什么样的?又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庞陈敏:为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逐步建立健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在近20年的抗灾救灾工作实践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不断完善,救灾物资品种不断丰富,调运能力明显增强,为有效应对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目前,我国在北京、天津、沈阳等主要大中型城市设立了19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和多数多灾易灾县都设立了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对于需求量大、生产周期长、不易运输以及易消耗而且通用性比较好的物资,主要由中央负责储备。地方以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的方式存储保质期短、符合当地灾害特点的物资。各级民政、财政、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以及军队和武警建立了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应急联动机制,部分地方与有关企业签订了应急供货协议,救灾物资供给和应急调运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的“中央-省-市-县”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从实践看,救灾物资储备不足、方式单一、品种不够丰富、布局不够合理、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相对于我国每年的受灾人口,救灾物资储备总量仍然偏少,个别地区还未建立物资储备机制,在较大灾害来临时救灾物资储备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而且,现有的储备物资种类也难以完全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二是储备库和储备物资数量规划性和科学论证不足,固定的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地区储备库建设相对滞后,有库无物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三是救灾物资管理以传统方式为主,科技应用不足,救灾物资管理的总体效率不高。此外,目前的救灾物资储备方式还相对比较单一,市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薄弱。

记者:下一步,就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有什么举措?

庞陈敏:为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民政部拟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全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沟通协调,综合考虑灾害分布、常年灾情、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优化调整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争取出台指导意见,着力构建中央、省、市、县纵向衔接、横向支撑的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二是推动救灾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救灾物资发放全过程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健全完善自上而下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储备物资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推动地方提升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电子设备实现救灾物资储备库的视频监管、质量监测,实现仓储管理的自动化,强化技术支撑,提高救灾应急效率。

三是适当修订救灾物资技术标准。组织专家论证并修订救灾帐篷等中央救灾物资技术文件,不断完善技术标准,补足缺项漏项,删减不合理项,确保关键指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考虑成品质量检验需求,有针对性地完善行业标准,同时,探索救灾帐篷等物资设计新思路,研究制定相关标准,优化升级救灾物资种类和性能,发挥救灾物资最大效用。

四是强化中央救灾物资质量监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救灾物资采购程序和办法,科学确定救灾物资采购预算价格,对救灾物资生产周期和交货时间节点进行研究调整。完善中央救灾物资首件检验、过程检验、验收检验和入库检验有关程序。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

记者:发放救灾物资应遵循哪些原则?如何让公众满意放心?

庞陈敏:目前,为了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合理、有序,民政部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在紧急转移期间,灾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边转移、边安置、边发放的原则,确保食品、饮用水、帐篷、彩条布等救灾物资方便、快捷、及时地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二是灾情相对稳定后,灾区民政部门在帐篷、体育场馆、公房等集中安置点设立救灾物资发放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受灾人员发放各类救灾物资。三是主动公开救灾物资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主动接受受灾人员、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确保各类救灾物资的使用效益。

记者: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地方各级应急预案被列入2015年减灾救灾工作重点之一。在修订过程中,如何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执行力?

庞陈敏:自2011年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以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根据灾情需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救灾工作合力,保障了近年来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随着救灾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十分必要,此次修订工作被列入2015年减灾救灾工作重点之一,旨在适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新要求,顺应自然灾害呈现的新特点,迎接救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为了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执行力,此次修订过程中主要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进一步完善预案启动条件。一是鉴于近年来国家整体抗灾能力的提升、因灾死亡人口呈减少态势,建议将因灾死亡人数Ⅳ级响应启动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二是将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响应启动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三是与现行救灾政策相衔接,在现有以“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数”为启动标准的基础上,建议将“户数”同时作为统计指标,并对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响应启动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进一步规范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根据《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在《预案》中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综合损失评估工作。

规范预案对特殊情况启动响应的规定。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就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的基本条件作出较量化的规定,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某一自然灾害过程影响多个省(区、市),中央层面对一个或多个省(区、市)启动响应后,对灾情未达到但比较接近正常启动标准的其他省(区、市)能否启动响应,建议作出相应的研究论证。(中国社会报 王莹)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