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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儿子不赡养老人并殴打村干部

大荔县朝邑镇xx村靳某兄弟三人,早年因兄弟间不和睦,母亲70多岁独身一人居住老屋,父亲病逝,兄弟三人各自成家重立门户,近年来由于母亲年迈,无劳动能力,不能自理,村干部调解多次兄弟三人各有说辞,以父母年轻时偏大爱小、自家住房紧张等因素为由,互不相让,据不赡养老人,十多年来两位老人居住在老屋,在院子种菜,米、面、油兄弟三人平分,2014年初父亲病逝后,母亲身体不如从前,急需照顾,兄弟间矛盾再次升级,村调解主任上门调解数次,没有效果。

在今年清明祭祀中,兄弟间矛盾恶化,调解主任再次劝说老大靳某时,靳某蛮横,不服调解,拿出一根木棒追打调解主任,调解主任在躲闪时被靳某击中头部,围观的村民急忙将调解主任送当地卫生院进行治疗,经诊断,调解主任确诊为轻微脑震荡。

五一收假后,朝邑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派出所民警一同赶到现场,靳某对自已的行为不以为然,认为打人打的当然,谁叫他多管自己的闲事,所长张宏斌及民警现场说法,就靳某三人首先不赡养老人触犯了我国的《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宪法》等,第二靳某打伤调解主任触犯《刑法》,已造成故意伤害,并且要追究靳某刑事责任,靳某默不作声,随即,张所长劝说靳某父母的今天也就是自己的明天,爱幼还要敬老,敬老做给后人看,靳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兄弟三人间的矛盾经张所长调解后,从老大开始每家一个月轮流赡养母亲,照顾至百年,期间小病在谁家谁照看,大病住院兄弟三人平摊,老人若再有老无所依的现象,追究兄弟三人的法律责任。(大荔县司法局:赵红丽 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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