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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女友花钱太多将其杀害 14年后被荆州警方抓获

荆州楚网报道 5月10日凌晨4时许,在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的一建筑工地上,一名身形瘦弱的男子正准备外出捡垃圾时,被蹲守在附近的民警抓获。

男子因女友花钱太多将其杀害 14年后被荆州警方抓获

这名男子,就是14年前,因女友花钱太多,他不堪忍受持斧头将对方砍死的湖南男子杨某。14年来,他为逃避抓捕,基本上不回老家,连去银行开户,也是使用哥哥的身份证。但最终,他难逃法网。

案发

女子惨死出租屋留下字条说原因

2001年8月15日,一中年女子被人用斧头杀死在荆州开发区三板桥的一间平房内。

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经现场勘查,发现嫌疑人在房间内留下了几张字条,上面写明了自己作案的原因,警方初步认定该房屋承租人杨某(男,时年53岁,湖南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案发后,杨某迅速潜逃,从此杳无音讯。

侦办中,办案民警获取涉案嫌疑人杨某为“黑户”,系流浪至荆州,为社会底层人员,从不使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生存能力极强。杨某无妻儿,仅在老家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有两兄弟,且兄弟之间感情淡薄,基本不与他人交往,社会关系网络极其单一。

多年来,民警一直围绕其家庭人员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杨某兄弟两人均为“黑户”,且均在老家务农,未能形成有价值的轨迹信息,侦查工作始终无法取得有效进展。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质,为将嫌疑人杨某落地查实,2014年,侦查专班先后多次赶赴湖南调查,获悉其哥哥杨某某已完成户口信息登记,并产生了相关的银行交易记录信息,且交易地点极为异常。

调查

银行办业务留笔迹警方比对确定嫌疑人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班民警未与其家庭人员正面接触,而先后辗转湖南、广西、广州等3省10余县市开展信息比对工作,收集到了相关线索,进一步坚定了工作思路,明确了侦查方向。

根据前期追查情况,专班民警始终保持对杨某某银行交易异动的密切关注。

2015年4月下旬,经当地公安机关协作和公安信息系统信息反馈,杨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在湖南邵阳新宁县完成业务办理。专班民警迅速赶赴邵阳新宁,调取了相关银行视频监控资料进行分析比对。但因视频影像清晰度不高,无法准确辨明对象面貌特征。

专班民警查询了银行交易记录,惊喜地发现客户在交易凭证上签名留下的“杨”字与犯罪嫌疑人杨某的笔迹高度一致,基本可以确认持其兄“杨某某”身份证进行银行业务办理的当事人实为嫌疑人杨某。

专班民警迅速调取了涉事银行周边的海量监控视频,进行深度细致的分析比对,成功锁定此人正是潜逃了14年的命案逃犯杨某。

落网

警方赴湖南抓凶手逃亡14年终落网

犯罪嫌疑人杨某14年再次进入侦查视线后,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迅速增派警力,5月6日,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邹鹏带领民警王鹏及时赶赴湖南邵阳新宁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作下,全力追踪嫌疑人。

根据分析研判发现,嫌疑人杨某活动时间集中在凌晨4时至7时。据此,专班民警确定了重点监控查找区域,加大了对该时段内当地废品回收站、工地窝棚等地的布控查找和“天网工程”视频影像的监控追踪。

在通过近5天的摸排布控和调取相关监控视频后,民警及时获取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藏身地。5月10日凌晨,民警快速反应,在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某建筑工地上,将正准备外出捡垃圾的杨某抓获。当初,杨某看到穿便衣的民警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当民警表明自己是从荆州来的后,杨某当即就明白了。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于2001年8月15日凌晨,在荆州持斧杀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件省督、市督“2001.8.15”命案积案成功告破。

5月12日下午,杨某被押解回荆州。

目前,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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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花钱太多,他才痛下狠手

在前期调查中,专班民警曾多次赶赴杨某老家调查,通过村干部等介绍,得知杨某性格老实,但14年前,他为何会下此狠手呢?昨日,专班民警向本报记者介绍了杨某的作案动机。

杨某是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小学文化程度,44岁那年,因很多老乡在荆州做弹棉花的生意,他也来到了荆州,和那些老乡一样,专门帮人弹棉花。2001年,杨某花600元买来一辆新三轮车,帮人运送货物,收入并不好,有时一趟才挣两三元钱。当年5月的一天,杨某骑着三轮车在江津路找生意,两名中年女子拦下他,说要到烈士陵园附近。后来,其中一名李姓女子问杨某“想不想玩一下”,当天,两人在杨某的出租屋内发生了关系,原本谈好的是50元,但李某要走了100元。

接下来的3个月,两人开始同居,李某以交房租、儿子打架进派出所了等各种理由找杨某要了6000元。同年8月的一天,李某称要去荆州别的地方打工,杨某则问自己的钱怎么办,李某称以后会还。杨某越想越气,觉得李某在骗自己的钱。

8月14日晚上,杨某用三轮车将李某带到了自己在三板桥租住的房子里,两人聊得很不愉快。15日凌晨3时许,李某还在熟睡,杨某醒了,他越想越生气,决定报复李某。这时他看到墙角劈柴用的斧头,心生歹意,举起斧头朝李某的额头狠狠砸了下去。后来,杨某特别害怕警察会找他,什么也没收拾,只身一人离开了。临走时,他还特意用几张字条写下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希望警察可以明白这件事情的原委。

杨某坐船到了公安县埠河镇,后又转车到公安县城,再买票到了湖南岳阳,再坐火车到广西全州……这些年来,他一直住在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的建筑工地上,靠拾垃圾为生,基本上不与人来往,随意支起的窝棚就是他的家。

2014年,杨某回老家找哥哥拿了二代身份证,去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到现在,他卡内的存款已有近10万元。但这些年来,他省吃俭用,连一双新鞋也没有买过。被抓时,他还穿着一双破旧的套鞋,后来民警给他买了一双鞋。

记者对话

如果早点自首,或许会好些

记者:当初逃亡时有没有过后悔?

杨某:当然后悔了,可是事已发生,只能逃了。

记者:有没有想过自首?

杨某:有过好几次,但每一次都下不了决心。如果早点自首,说不定会好些。

记者:有想过会被警察抓获吗?

杨某:想过,平时看见警车就有点紧张。

记者:平时舍不得吃穿,卡内攒那么多钱准备干什么的?

杨某:我没有结婚,没有子女,要准备点钱防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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