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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荟广场割喉案:割喉凶手出狱后受害人成了嫌疑人,怎么回事?

小编有话说

大家还记得两年前,发生在悦荟广场轰动一时的割喉事件吗?该商场保安张某驱逐拾荒男子黄某时,遭到对方割喉。最后,黄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于去年夏天出狱。

但是稀奇的来了,黄某出狱后,被害人的保安张某却被警察抓走了。还是以涉嫌伤害黄某致其重伤的罪名,被兴宁派出所刑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旧事重提

凶手出狱后,受害人被抓了

张某的妻子何某目前怀孕4个月,她昨日告诉记者,丈夫今年5月6日突然被兴宁派出所刑事拘留,她7日收到了警方的一份告知书,只知道丈夫涉嫌故意伤害,“具体伤害谁也不知道”。后来,她向丈夫所在的公司打听,才知道跟2年前丈夫被割喉一事有关。

张某所涉的这件旧事在当年十分轰动。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官方微博(@南宁兴宁卫士)当年是这样通报案情的:2013年6月21日上午,悦荟广场一楼电梯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警方初步查明,9时30分,黄某(男,宁明县人,39岁,无业)将废旧物品拿到悦荟广场3楼储物柜存放。

保安张某巡查发现后驱赶黄某,双方发生争执和推打。当到达1楼电梯口时,黄某突然拔刀挥舞,致张某手部、颈部受伤。商场其余保安闻讯后将黄某控制,其间,黄某眼部受伤。兴宁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将涉案人员带回调查。

“两年前的事情了,法院都判决黄某入狱了,我们也没跟对方要医药费,现在警察又来抓我丈夫,这是为什么啊?”昨日,何某挺着大肚子面对记者,一脸的委屈和不解。

警方释疑这是同一事件的两起案件

昨日下午5时,兴宁派出所副所长颜哲就此事接受了媒体采访。“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起案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中案。”颜哲说,张某被刑事拘留,的确与当年的割喉案有关。“在那起事件中,张某受伤,嫌疑人是黄某。黄某因此被判了1年刑,于去年出狱。而张某同样也在那件事中,涉嫌故意伤害黄某,造成黄某眼部重伤,这是另外一起案件。”

既然是同时发生的两起案子,为何办理时间跨度那么大,为何两年后才抓张某?颜哲解释说,其实警方一直在做两起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但当年张某伤到了左颈部,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警方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掌握到的证据,先行办理了黄某故意伤害张某一案。

而当年之所以没有追究张某的责任,是因为条件还不够成熟。“最近,警方已收集好关于张某故意伤害黄某一案的证据和材料,现在正在按司法程序报送检察院批捕。故意伤害只是警方目前的认定,下一步还要走检察院、法院程序。”

至于搜集证据材料的进度为何这么慢,颜哲称:“当年在制服黄某时,现场除了张某,还有其他保安和围观群众,场面十分混乱。导致在取证时,有些细节需要反复求证,才能做出综合判定。这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行为。”颜哲说,刑事案件没有追溯期限一说,有些案件追查几十年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张某究竟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何在,颜哲称涉及案件证据,暂不方便透露。

庭审再现拾荒男大喊:保安戳他眼睛

2014年1月15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对张某遭割喉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当时本报也曾派记者参与了旁听。

庭审中,被告黄某声称,自己是被保安殴打后,才愤而反击的。黄某还曾当庭高声质疑,说他在已经被其他保安压倒在地的情况下,眼睛被张某用双手戳伤,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当时,由于商场物业以设备老化为由,无法提供事发时的监控录像,黄某的当庭质疑一时没法求证。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该起事件中,黄某眼睛受伤是实情。但由于事发时没有监控录像,没有证据能够证实是保安戳他所致。他们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割喉事件回顾

2013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许,南宁朝阳路悦荟商业广场三楼一家商场发生一起伤害案。一名疑为拾荒者的男子黄某进入商场被驱赶并与商场工作人员张某发生争吵,双方来到一楼时发生惊心一幕:黄某突然拔刀捅向张某,致其手部、颈部受伤,而黄某被该商业广场多名工作人员控制时倒地眼部受伤;两人均被送到医院治疗,被刺伤的张某经手术抢救后已脱离危险。

悦荟广场割喉案:割喉凶手出狱后受害人成了嫌疑人,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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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的事发现场

对于此事,事发的南宁朝阳路某商业广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被刺伤者是他们公司的商业广场管理工作人员,负责维护日常秩序,并不是网上所说的真正意义的保安。

该商业广场一位姓简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当天上午约9时30分,一个穿着像拾荒者的男子进入广场一家商场,当时商场还没对外营业;男子好像是要捡废品,被巡逻工作人员发现后制止并劝其离开。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双方发生了争执和冲突……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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