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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为迷途人生矫正航向

社区矫正:为迷途人生矫正航向编者按:

人生的道路上,如果误入歧途,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甚至要走进高墙内接受改造,有朝一日走出高墙,歧视、冷漠、躲避……社会生活的新变化以及能否重新被接纳,成为一些服刑人员心中难解的结,甚至有些人又重新走上犯罪的歧途。

针对这一问题,2007年,我市全面推开实行社区矫正,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新名词,部分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不用在监狱服刑,而是可以在社区服刑,还能参加工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浪子回头的新起点

如今,家住裕安区固镇镇钱集村的陈某,每周都会给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所打电话聊聊一周的生活学习情况,学习、生活是否顺利?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每个月再书面总结一次,思想都有啥变化。

2013年,16岁的陈某因为参与一起抢劫被以抢劫罪判处缓刑。

判处缓刑以后,固镇镇司法所所长陈锋犯了难,陈某才16岁,还在培训学校学习阶段,且在这次抢劫事件中,因为陈某比较强壮,被同学“安排”负责拦住抢劫对象,由其他同学实施抢劫,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由于陈某年纪不大,轻易听信了同学的指使,主观恶性不大。通过走访,陈锋还发现,在村民和同学的眼中,陈某平时比较老实,他认为,同学喊他“帮忙”,他不好意思拒绝。

但事情发生后,陈某自己傻眼了,他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尤其是陈某的父母非常痛心,担心儿子年轻美好的人生就此被改写。据固镇镇司法所所长陈锋介绍,陈某初中毕业后,家长为了让他掌握一技之长,送他去了合肥一家培训学校学习厨师,犯案时,学业进行了一半,“如果被执行实行,这孩子不仅必须中断学业,而且他的人生也就毁了”。当地公安、司法和检察部门通过走访评估,在讨论案情时,认为陈某属于青少年犯罪,主观恶性小。

为了让陈某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也为了他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司法部门决定采用社区矫正的方式挽救他,在社区服刑。但由于陈某的学习地在合肥,家乡司法所所长陈锋先后两次到合肥协调,并说服学校的领导、老师,终于争取到学校和当地司法部门的配合,陈某可以一边像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一边接受社区矫正,定期、定时向司法部门报告总结自己的情况,主动积极配合监管。

“我们的努力,小伙子和他的家人都非常感激,经过这次事情,陈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由于对法律知识懂得的太少,他当时根本没有考虑到会酿成这样的后果。现在,他表现得非常好,我们和当地司法部门保持沟通联系,现在每周陈某都会主动打电话给当地司法人员,每个月按时去报告自己的学习情况,学校老师也反映,陈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从他的主动性可以看出这个孩子真心用实际行动在悔改。”

像陈某这样的,目前全市共有3000余名在社区服刑、接受矫正的人员。裕安区司法局局长连威告诉记者,社区矫正制度是从西方国家借鉴过来的,我国从2003年开始试点社区矫正,我市2006年在金安区试点,2007年开始在全市推广,其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为迷途人生矫正航向如何在社区服刑

随着劳教制度的废除,社区矫正主要是一些轻微刑事犯。据了解,实行社区矫正的人员有4类: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这些人群通常属于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和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低、易于教育改造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一方面表明我国刑罚制度的人性化,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减轻监狱的压力。

不同于监狱服刑,社区服刑人员享受高度的人身自由,但绝不是毫无限制,他们不准随便离开规定的居住范围。

那么,这些社区服刑人员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

5月8日,记者到裕安区司法局采访时,正好赶上本月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在进行入矫集中宣告仪式,由公安、司法、检察3部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详细自我介绍;然后,由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宣读社区矫正人员宣告书,并对重点部分进行解读,入矫人员宣读入矫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字,表示愿意接受社区矫正。在一张印有《社区矫正人员六要八不准》的卡片上,“不准随便离开规定的居住范围,不准不携带、不开机或者故意损坏定位手机,不准拉帮结伙打击报复或栽赃陷害合法公民”等等,各项条款对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生活地点做了明确规定。

据裕安区司法局局长连威介绍,社区服刑人员均配有专属的定位手机,且必须保持畅通,在司法部门有一块电子显示屏,定位手机会将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位置实时报告反映出来,如果超出规定范围,将会向司法部门发出报警,就好像是一个电子手铐一般。

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主要在乡镇及街道的司法所,在乡镇和街道,也成立了矫正小组。在对矫正对象管理方面,要求服刑人员每个月到司法所书面报告自己思想情况和生活工作情况。每个星期,必须电话报告一次,每月要参加司法所的学习,进行评定。同时,每个月必须参加社区的公益劳动。如果有不配合监管的情况发生或者服刑期间重新犯罪,将被立即收监,且数罪并罚。

迷途少年的改变

2013年左右,家住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和顺社区的张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由于事发时,张某只有15岁,是城区一所初中的学生,考虑到其未满18周岁,今后的人生还很漫长,司法部门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社区服刑,接受矫正。

张某是个叛逆心很强的孩子,最初进行社区矫正时,非常不配合,从不主动打电话给社区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而且不愿意上学。

由于张某的父母离异,张某一直跟着父亲和继母生活,一家人的生活都靠张某父亲一个人,他的父亲忙着赚钱养家,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耐心与张某沟通,张某和继母之间的关系也很冷淡。青春期的孩子最需要亲情的陪护和父母的引导,然而长时间的亲情空白,让张某变得越来越叛逆,一米八几的身高,两条胳膊上的纹身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而且,他还学会了打架。

“我们在了解到这个孩子特殊的家庭情况后,决定要想办法挽救这名‘叛逆少年’。”小华山街道司法所所长杨建说。在一次家访中,杨建注意到张某有了抽烟的习惯,可又没有钱买,看到张某因为没有烟抽而焦虑,杨建主动把自己的烟递给张某,这个小小的举动仿佛像一缕阳光照进了张某的心,“谢谢叔叔”,他接过烟,叛逆的小伙子似乎变得温顺起来,“这一声‘叔叔’,让我觉得他愿意和我交流,对我也不那么抵触了,我看到了希望。”杨建抓住这个机会,和张某进行了一次长谈。张某告诉杨建,父母离异给他的生活和心灵带来了很大影响,他的生活也变得散漫起来,那次寻衅滋事后,再回到校园时,张某总觉得受到同学们的歧视,而家庭生活中,父亲要忙生计,与继母关系也处理不好,让他甚至想要自暴自弃。

“你告诉叔叔,你现在需要什么?想做些什么?我来帮你。”杨建说。“我想学厨师。”在杨建的帮助协调下,张某顺利进入城区一家大型酒楼,先从厨师学徒做起,而且每月还有2000元的工资,最重要的是他很珍惜这个机会。

除了帮助张某安身立命,杨建还时常教育他如何处理家庭关系,如何和继母融洽相处,比如,生日的时候买些小礼物,下班回家时带点家庭用品。在这样的“倾情帮教”下,现在的张某非常配合监管,定时、主动报告自己的情况,有时下班稍晚一点,都会先向杨建报告。“用张某父亲的话来说就是:‘看孩子这劲头,不得废了’!”张某的改变,让杨建非常欣慰。

这种感化教育是社区矫正区别监狱管理的方式之一,除了监督管理服刑人员,同时采用亲情感化和心灵教育,而不只是注重惩罚。

社区矫正:为迷途人生矫正航向重新犯罪率有效降低

也许很多人会问,社区矫正如此宽松的环境,这些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表现如何呢?会不会重新犯罪给社会带来危害?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我市现有矫正对象357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31名、缓刑3201名、暂予监外执行53名、假释294名,重新犯罪率为0.028%。

数据和事实证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举措,也是我国刑罚制度的一种趋势。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于2006年在金安区试点,2007年在全市推广,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切实把加强管理教育提高矫正质量作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守则教育。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区服务等,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促使其全面认识了解社会,迷途知返。

2014年11月25日,市司法局组织75名重点社区矫正人员到蜀山监狱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通过这一教育方式,让社区矫正人员真正体验到高墙内外生活的区别,使他们更加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

同时,注重做好适应性帮扶。开展人性化管理,做好社区矫正人员中特殊困难对象的帮扶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开展“黄丝带帮教行动”,以情感人,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努力为其解决具体困难。改变传统单一说教形式,将观看警示片、入监(所)实地体验、瞻仰烈士陵园、参观法治文化长廊等互动式教育列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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