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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报名开始

齐鲁网邹平5月24日讯(邹平台 张振中)日前,邹平县开展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报名工作。申请人需具有本县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1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0080元);无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含18)。

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已参加福利分房或享受房改政策购房,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18㎡的;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2年的;离婚不满1年的;不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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