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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租汽车司机:滴滴快车广告泛滥,还不正当竞争!

滴滴、快的、UBER专车横空出世,声势浩大,广告铺天铺地,他们都与出租车抢客,分一杯载客羹。从经营成本上来讲,相比出租车,他们还不用出份子钱,也不收里程费,这对出租车司机们来说公平么?出租车的情况又是怎么样呢?

这不,就有深圳的出租车司机代表就出来发声了,他在奥一网发布了一遍举报信,他认为“滴滴快车”的广告通过大众传播,无孔不入,扰乱了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分割了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深圳出租汽车司机:滴滴快车广告泛滥,还不正当竞争!

举报信

深圳市交通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物价局:

我们是深圳市出租汽车司机代表。近期,“滴滴快车”的宣传广告通过短信、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传播。以至于公共场所,甚至居民小区电梯里,到处都有“滴滴快车”的广告。我们认为:该广告扰乱了正常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侵害了出租司机的合法利益,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我们质疑该广告的合法性,为此,我们依法向政府部门举报。请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该广告词是这样的:“打个车去追风,不是我闲,只是滴滴快车太省钱!比出租车更便宜!”其内容是:“滴滴快车、震撼上线,0元起步,1.5元/公里,0.25元/分钟,比出租车低40%”。目前深圳市出租汽车是2.40元/公里,3.12元/8分钟(等候和低速),通过听证程序依法制定的。因此,该广告内容严重违反深圳市出租汽车价格规定,侵害出租司机合法利益,破坏正常的运营秩序。属于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公司法》及《深圳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

“滴滴快车”以超低价格吸引乘客,诱导非法运营,侵害出租司机利益,破坏出租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显而易见。其他众多打车软件是否合法,暂且不论。就“滴滴快车”的广告内容来看,其违法行为最为恶劣。它的矛头直接指向出租汽车。什么叫“比出租车更便宜!比出租车低40%”?我们要问:谁给你的定价权?你走听证程序了吗?发改委认可了吗?你的车辆和驾驶员有合法资质吗?诸多质疑,足以认定,该软件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和非法运营。

很长时间以来,各种打车软件充斥市场,由此引发的非法运营愈演愈烈。给我们带来冲击和伤害,使我们的利益严重受损。我们一直在沉默中忍耐、我们一直在理性的观察、我们一直在期待政府部门的作为。今天,“滴滴快车”的所作所为,让我们忍无可忍!让我们无法再沉默!有人说: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经济是大势所趋。甚至用李克强总理“互联网加+”的概念为违法经营的软件公司辩解。我们说:这是歪曲和盗用“互联网加+”概念。李克强总理所说的“互联网+”,绝对不加+不正当竞争的违法企业,绝对不加+非法运营行为。在社会主义法制经济下,不管什么“经济”形式,永远没有法外之地。这一点,不容质疑!

“滴滴快车”在破坏运营市场秩序,侵害我们出租司机利益的同时,也在挑战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挑战法律法规的底线。其目的就是:借软件平台、低价诱惑、通过非法运营,获取非法利益。

鉴于“滴滴快车”是“滴滴打车”软件公司旗下的产品,我们对该公司利用其软件平台,以低于政府定价的价格诱导乘客,进行不正当竞争,组织非法运营的违法行为,非常气愤!此类软件平台的违法经营已导致多地发生出租司机集体维权事件。我们深圳的出租司机具有“首都意识”,顾全大局。对侵害出租行业的诸多违法乱象,一直保持着克制和忍耐。但是,我们的忍耐不是无知,我们的理智不等于纵容。我们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依法查处发布“滴滴快车”违法广告的: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撤销违法广告、停止侵害、消除不良影响、公开道歉。

最后,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对我们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尽快给予我们答复意见。

结语

从这份举报信来看,做为正规行业的出租车司机,他们受到政府规范管理,按时定期缴纳份子钱、按照深圳目前执行的深圳市出租汽车是2.40元/公里,3.12元/8分钟(等候和低速)计费标准来收费,合法合规运营。然而滴滴快车无孔不入的广告打着直接让他们致命的广告语:滴滴快车、震撼上线,0元起步,1.5元/公里,0.25元/分钟,比出租车低40%”

他认为滴滴快车这一广告内容严重违反深圳市出租汽车价格规定,既没有经过听证,也没有物价部门审批,侵害出租司机合法利益,破坏正常的运营秩序,属于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也是对李克强提出的“互联网+”的歪曲和盗用。

另外,这位司机还质疑这些滴滴快车司机有无车辆和驾驶员相关资质!带着同样的疑问,我们也想知道相关部门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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