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交流福建经验
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参加会议
福建检察网6月5日讯(林刚)5月28日至29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参加会议。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期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在会议上作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专题经验交流。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邬勇雷代表福建省检察院,在会上做了题为《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清理纠正,推动刑罚交付执行依法正确实施》的专题经验交流汇报。福建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周国彬、监所检察处处长陈师忠等参加了这次会议。
据了解,2014年7月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结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针对有些罪犯判处实刑后刑罚得不到执行问题,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针对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判分析原因、逐案厘清责任、分类清理纠正,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法律的信仰明显提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福建省率先开展此项专项清理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向中央政法委报告并建议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的专项清理纠正活动。
福建省检察院邬勇雷副检察长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这次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根据会议精神,福建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深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工作。
继续强化对服刑人员中‘有钱人’和‘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提请、审理、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2
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探索创新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操作流程、证据标准等机制以及后续监管配套机制,探索建立说理告知、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
3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检察工作。
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等。
4
做好刑事被执行人非正常死亡等监管事故检察工作。
深入监区进行检察,充分发挥与监管场所监控联网的作用,防止监管事故和监管违法的发生。
5
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中的特殊作用。
严格按照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依法监督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6
重视交付执行特别是审前未羁押罪犯被判实刑后交付执行监督工作
加大监督力度,将交付执行纳入常态化监督范围。
7
建立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信息综合平台
充分利用好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手段,促进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化、信息化,强化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