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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敲定“抗战胜利纪念章”颁发

导语:七十年前,国共携手,共赴国难,全民族同仇敌忾,取得了抗战的伟大胜利。台湾地区颁发纪念章是一种有益的纪念形式。今天,向大家介绍相关的消息。

在行文表述中,对个别引文用词进行了改动,对个别图片作了处理。特予说明。

台湾敲定“抗战胜利纪念章”颁发

台湾敲定“抗战胜利纪念章”颁发

1945年6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颁“抗战纪念章”

台湾敲定“抗战胜利纪念章”颁发

台湾定于今年7月7日颁发的“抗战胜利纪念章”。从图上可以看出两者的类似处。

最近传来消息,台湾方面将于今年7月7日向当年参加抗战的老兵颁发“抗战胜利纪念章”。而纪念章的样式也首次公布,系复刻七十年前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制颁的“抗战纪念章”。

1945年6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鉴于七七抗战为我中华民族抵御侵略,力持正义,进谋世界之起义,意义极甚重大”,而决定制颁抗战纪念章。该章设计由党旗、国旗、蒋介石戎装肖像成,背景则是象征中华民族抗战起点的卢沟桥图案。(见文首图)

今年6月9日上午,台“国防部”宣布将颁发“抗战胜利纪念章”,给各界人士申请。“国防部”人事参谋次长徐衍璞介绍说,该座纪念章(徽章与荣誉公号注:为表敬尊之意,民国时期和目下台湾有时对重要徽章的量词使用“座”,亦用“枚”)是复刻1945年的抗战胜利纪念章。包括台湾地区、海外、港澳与大陆,只要在1945年9月3号前入伍参加过抗战的官兵,都能申请。

台湾敲定“抗战胜利纪念章”颁发

台湾敲定“抗战胜利纪念章”颁发

台为抗战胜利70周年确定颁发的“抗战胜利纪念章”和证明书

在这之前,台湾《联合报》曾报道说,“马英九指示台湾防务主管部门,发放纪念章给参与抗战的老兵。台防务主管部门初步决定,居住于海外与大陆的老兵都可以申请纪念章,每枚纪念章都是个人专属,都有序号与证书,位阶接近一般勋章、奖章。”

据徐衍璞介绍,“对日抗战期间,先贤先烈的冒险犯难、出生入死、应该要被纪念,因此颁发纪念章,只要参与过抗战的士官兵,都可以获得,永为留念。但因抗战距今已经有70年,很多官兵都散居各国,……只要这些老兵能够提出服役参战的资料,还是可以申请……”

台湾敲定“抗战胜利纪念章”颁发

徐衍璞展示“抗战胜利纪念章”

对于在祖国大陆的老兵,包括当年国民革命军序列的八路军、新四军,以及实际参与八年抗战后,转投靠解放军者,台湾方面表示,亦可以获得纪念章,“并由海基会来识别大陆的身分证来佐证。”

据消息说,“抗战胜利紀念章”即日起开放申請,无数量限制,首批将制作6000座,但主要面向健在者。对于已去世者是否可获得,则“还要研究”。

台湾敲定“抗战胜利纪念章”颁发

6月10日的台《联合报》关于“抗战胜利纪念章”的报道

(本文部分图文蒙小柯等朋友提供,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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