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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涉案未成年人:他们的未来需要守护

呼和浩特新闻网6月17日讯(记者 刘梦晗)6月17日上午9时,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呼市中院)召开了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从2014年到今年5月,市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共受理刑事、民事案件52件,同时受理、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084件,所审案件没有一起被上级法院改发,没有一起上访案件。

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是市中院在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试点法院后成立的一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门庭室。该庭室秉承对未成年人权利实行“特殊、优先保护”的法律原则,将工作从审判法庭延伸到了校园社区、从审理过程扩展到了案件全程。逐步探索出了一套针对涉及未成年人各类案件的“四个注重”专业化审判模式:在办案方式上,对涉案的未成年人注重诉权的维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注重从细节处体现司法的教育作用与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在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保障上,注重办案人员的挑选和机构的完善;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外延工作上,注重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到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

此外,对于案件审结后进入改造阶段的未成年人,市中院未成年庭的法官们还注重回访帮教,通过定期、不定期回访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和在押未成年犯,以真心感化、挽救这些少年,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他们向服刑未成年人赠送书籍、生活用品;协调本院的“法官妈妈”“法官阿姨”一起走进未成年人管教所,对他们进行对口帮教;在给未成年人制作的司法裁决中加入法官寄语,鼓励犯了错的未成年人重拾生活信心……

由于这些举措针对性强,收效良好,呼和浩特市地区除中院外,又有3个基层院(新城区、武川县、土左旗)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专职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干警增至了11人。

6月初,市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在总结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中基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档案封存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要求及查询审批流程等落实过程中的详细步骤,以这种方式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新闻发布会后,记者参观了未成年人法庭的听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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