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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无言四季春 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侧记

  又是一年高考日,王某某走进期待已久的考场,他十分珍惜这次改变命运的机会,因为它来之不易。去年4月,鸡西市某中学二十余名高三学生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鸡冠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避免涉案同学被漫长的司法程序所拖累,保障充足的时间备战高考,鸡冠区检察院打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绿色通道,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并利用延期、退补等措施,最终将案件起诉时间放到了高考录取之后,最大程度减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负担。当年,二十余名犯罪嫌疑人中除王某某一人选择复读之外,其他人均考取了心仪的高校,今年复读后的王某某在检察官的鼓励下,再次走进了考场。

  鸡冠区检察院公诉二科6名检察干警,从1999年负责办理鸡西市内六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来,累计审查起诉各类型未成年犯罪案件700余件1200余人。2009年公诉二科专职开展未检工作,并在2013年实现了市内六区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16年的工作中,该院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铺”原则,在打击犯罪,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同时,帮助了一批又一批未成年人走上了新生之路。同时,他们总结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方法,培养造就了一批又一批有能力、有爱心、有积淀的办案人员,未检工作也从最初的摸索、到强化、走向今天的规范。

  “虽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部分都是轻微刑事案件,但是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决定、每一个做法都可能影响犯罪未成年人的一生,所以说,未检工作无小事,我们把每一件所谓的小事都当大事来做,这是作为一个检察官的职责所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忠元如是说。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建立了一套以《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细则》为核心,涵盖受案范围、办案流程、工作职责等在内的规章规范。并随着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完善和修改,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每一位办案人都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规范执法,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重大刑事案件来办理。

  他们确立了“少捕、慎捕”、“优先办理未成年人批准逮捕案件”、“可能判处缓刑且有家庭监管能力的坚决不捕”等工作原则。今年4月,该院以“犯罪情节较轻,有可能判处缓刑”、“家庭有监管能力”、“不批准逮捕无社会危害性”等理由对犯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承办该案的派出所民警对此决定抵触情绪较大,认为“抢劫罪是重罪,一律都应当批准逮捕”,并拒绝释放该犯罪嫌疑人,还请该所领导出面和该院沟通,希望变更决定,批准逮捕。该院向派出所提供了最高检关于“少捕、慎捕”方面的司法解释及《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细则》,并详细分析了李某某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解释了不捕的理由和依据。派出所最终认可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释放了李某某。在该院的努力下,六区公安机关都已经认可了这一工作原则,对有可能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直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刑诉法2012年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该制度实施之前,该院就未雨绸缪,制定了封存制度实施细则,并首创了分案起诉制度。即一个案件中既有未成年人又有成年人,承办人在办案系统中将其拆分为两个案件,制作两套起诉书及相关文书,以两个案件的形式起诉到法院,分开进行庭审,审判机关将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告人卷宗分别归档。这样,虽然客观上大大增加了承办人工作量,但是可以保证审判机关归档卷宗分别成卷,切实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为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社区环境整治力度,建立青少年成长环境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对青少年影响较大的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的情况及青少年成长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环境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使其在短期内得到清理整顿。同时,该院还对未成年犯罪人细心帮教。每个周末,公诉二科的检察官都会召开科务会,对近期办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剖析,并及时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帮教人讨论判后帮教工作。判决后,该院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持续进行回访考察和跟踪工作。

  办案之余,该院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15年4月,位于鸡西市实验中学校内的鸡西市未成年人警示预防教育基地举行揭牌仪式,这是鸡西地区首座面向未成年人推动品德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的综合性展馆。几年来,该院检察官走校园、进社区,开展“普法校园行”和“普法宣传展”等工作,联合市妇联、鸡冠区法院少年庭、公安机关等,多角度,多思路,多形式推进法律宣传工作。

  公诉二科科长王晓明说:“对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作为具体工作的检察干警责无旁贷”。经过鸡冠区检察院的多年的努力,鸡西市内六区未成年犯罪案件数和未成年犯罪人数双双下降,再犯罪人数接近于零,各大中小学校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大增强。

  该院公诉二科青年检察官李德亮说:“办理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我的心情都格外沉重,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的工作就是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我也是从青少年走过来的人,我非常理解这样的工作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真是责任重于泰山啊!”几年来,该院公诉二科被市妇联、区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文明集体”,被团省委、省检察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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