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交通事故致儿身亡 法援助力要回赔偿

本报讯 (记者 白景辉)经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因车祸失去儿子的闫某某共获赔41.9万元。

去年9月19日,闫某某的儿子张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于8天后死亡。抢救共花费医疗费5.28万元,保险公司垫付1万元,肇事者焦某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经贺兰县交警大队调解,闫某某与焦某某约定由焦某某一次性承担被害人医疗费、丧葬费等损失共计61.9万元。事后,焦某某只向闫某某支付了5.9万元。

随后,贺兰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焦某某提起公诉。同时,闫某某向贺兰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闫某某向银川市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银川市法援中心指派宁夏金世永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云办理。

胡海云了解得知,焦某某除了正在居住的一套房屋(已被法院冻结)外没有其他财产,其正在卖房筹款赔偿闫某某。胡海云多次与主办法官和闫某某沟通,希望闫某某能降低赔偿期望值。

胡海云一方面给闫某某做工作,一方面积极与焦某某律师协调。6月15日,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除已经赔偿的5.9万元及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赔偿的11万元以外,焦某某一次性赔偿闫某某各项损失25万元。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