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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接病人途中撞死一人 目前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无结果

如皋新闻网讯 宿州市砀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在去徐州接病人的路途中撞死一人,事故双方都还在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江苏徐州市民董先生骑自行车去银行办事的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救护车给撞伤,被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10天后,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据目击者透露,事发时闯红灯的救护车拉着报警,但车内只有司机一人。后经调查发现,该辆救护车隶属于砀山县第三人民医院,事发当日该救护车正在前往徐州接一名病人。

据死者家属透露,车祸发生后,徐州市泉山区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取证,但至今还未做出责任认定。虽然他们有很多疑问但是无能为力,只能等责任认定书出来。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在这起事故中,救护车是否确认道路安全后才闯红灯过马路的,警方也尚未确定。

不过,有人质疑为何砀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救护车要去徐州接病人。砀山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并未做出回应,只是称事故发生后,院方曾派人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没有达成共识,最终谈判失败。而具体的责任要等交警大队给出最终结果后才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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