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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撞死人逃逸一小时被抓 司机自称怕挨打

7日晚9时50分左右,安县秀水镇“划得来”饭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撞上路边行人后逃逸。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受害者已当场死亡。警方经过侦破,一小时后抓获嫌疑人,据检测,嫌疑人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司机称,自己害怕受害者家属殴打,因此逃逸。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办案民警介绍,警方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因伤者伤势过重,经医务人员确认,受害者已当场死亡。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查找肇事机动车在现场的散落物;指挥中心调阅事故现场附近的天网视频和图片资料,查找线索;22:20,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及其他目击者,找到了报警群众,初步收集到了肇事车外型、事故过程和死者信息。

酒后撞死人逃逸一小时被抓 司机自称怕挨打

“当时是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在路口发生了事故,但是司机开车跑了,车辆类型和号牌并没看清楚。”目击者张某、钟谋回忆说,肇事车在发生碰撞的时候发生360°大旋转,没有作任何停留就往河清镇方向逃窜了。22:30分,通过监控视频,民警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川BA1XXX白色丰田车锁定。

酒后撞死人逃逸一小时被抓 司机自称怕挨打

多路民警立即对河清方向沿线进行搜索,寻找肇事车。22:48,民警在安县秀水镇牌坊村将藏匿在此的可疑车辆川BA1XXX及肇事嫌疑人佘某查获,通过该车受损位置与现场残留物对比,以及驾驶员佘某交待,确定了该车就是肇事车,并最终确定佘某就是肇事驾驶员。

“我喝酒后准备开车回家,结果途中把人撞倒了。”佘某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他交待,自己30多岁,常年在外打工,今年年初才购买了轿车。当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吃饭喝酒后,开车回家。因为自己是酒后驾驶,怕被伤者家属和附近群众殴打,因此没有做任何停留,也不知道伤者情况如何就立即驶离了。通过初步酒精测试,佘某酒精含量为30㎎/100毫升,民警已经抽取血样,待做进一步检测。8日凌晨2点,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将肇事嫌疑人佘某刑拘,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交警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则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担七年以上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领取。何政霖 皮杨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汤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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