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告官”见到“官” 村民解“心结”

本报讯(记者龚莉 通讯员陈尚海)“告官”见到“官”是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实现行政争议案结事了的关键环节,也是新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对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基本要求。6月24日,市政府法制办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调解处理申请人朱某不服高新区管委会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大大提高征地拆迁效率,保证铁路重点项目顺利进行,成为依法治市的一个成功案例。

据了解,该案所涉土地为襄阳北编组站增建上行系统建设用地,因村民朱某不同意征收补偿方案,拒绝搬迁房屋、拒绝交出土地。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市政府法制办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促成朱某作为全村最后一个征迁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保证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去年以来,我市在“武汉城市圈”外率先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行政复议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本案的成功调解,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秦军的充分肯定。

依法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搭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沟通的平台,是打开申请人“心结”的基础。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使申请人“告官”见到了“官”,在与申请人面对面的沟通中,耐心讲解征收政策、项目的公益性等,使申请人既说出想说的话,弄清征收事实,明白法律、政策规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纠纷是成功调解的核心。”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传彪介绍,本案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坚持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和幅度内调解,明确告知申请人不能违背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不搞无原则妥协,从而使申请人放弃不合理乃至超出政策、法律规定的一些要求,达成了协议,做到案结事了,避免了申请人因对复议决定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

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也是这次成功调解的保障。高新区管委会及时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米庄镇、桐树店社区积极配合,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铁路建设方主动表态帮助申请人搬家;市政府法制办办案人员在调解过程中,面对面或背靠背地对当事人耐心讲理讲法,保持居中调解,保证双方平等协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