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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公司拖欠工程款铺面抵债 11人拒搬法院强制搬离

海口一公司拖欠工程款铺面抵债 11人拒搬法院强制搬离

执法现场

昨日,海口琼山区法院在琼山区委政法委、海口市中院的支持下,启动联动执行程序,组织法警、公安等100多名执法人员,对府城北官路上占据7间铺面的被执行人实行强制执行搬离。

据介绍,海口琼铁建材公司拖欠王先生的工程款,2004年,原海南中院裁定位于府城北官路的海口琼铁建材公司宿舍楼A栋101-106,B栋107抵债,但房屋一直没有交付。2011年,王先生向琼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占用房屋的卢某等11人搬离。经琼山区法院一审和海口中院终审,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2012年,王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间,卢某等11人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省高院裁定驳回。至此,该案尘埃落定。但被执行人仍到处反映,对案件的执行带来影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曾3次在现场张贴强制清场公告,最近一次在今年的6月初,但卢某等人仍拒不搬离。最近琼山区法院清理疑难案件,决心启动联动执行啃下“骨头案”。

记者在现场看到,强制执行行动按照方案正式展开,法警拉好警戒线,将无关人员清离现场,3个执行组进入各自分工的房屋内清点房内物品并登记造册,物品经见证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等签字后转移至指定存放地点,成功将11名被执行人拒不搬离的7间铺面全部腾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先生。当天,王先生和愿意续租的被执行人签订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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