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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几位老师反映:交钱培训两月后发票开给单位

阳光网-阳光报(成锦 记者 赵生杰 )明明是个人缴纳的148元继续教育培训费,两个月后开具的票据却“对单位不对个人”?明明是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牵头组织的培训,为什么票据却是“临潼区人力资源保障协会”?近日,记者接到几位老师反映后,来到临潼中学。

7月12日11时许,记者在临潼中学门口看到,三五成群的成年人携带着书籍、笔记本往外走。记者询问了其中一位女士,她称自己是临潼区内某初中教师,5月份学校通知临潼区人社局要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人缴纳培训费148元,培训和职称晋升挂钩,不参加后果自负。

随后,其他几位上课的老师和一位医生也讲述了相同的经历。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疑问:既然是政府组织的培训,那么培训费已经缴纳两个月了,为什么至今没有拿到发票?

带着老师们的疑问,记者联系了临潼区人社局严局长。7月13日,临潼区人社局书面回复记者称,这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陕西省、西安市均有政策依据,收费也有物价部门的文件。“由参训单位组织,不对个人报名”,正式税务发票截止7月12日前已经办理完结,由单位联系人统一集中领取。

7月14日,记者来到临潼区人社局,要求查看发票存根及课时安排,主管此事的职务科王科长说,培训由人社局牵头协调,实行培训外包,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简称基地)负责实施,详细情况应该去问基地。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设在临潼区党校的基地。基地办公室李彦主任介绍说,本次培训临潼区共有企事业单位80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课时安排为24学时,计划从6月份到10月底结束,7月12日临潼中学的培训只是其中一次。至于发票一事,由于报名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发票也是只对单位开具一张总金额的,不对个人开票。

李彦主任拿出开好的一张发票说:“肯定是正式税票”。记者发现,这张开给临潼某单位的网络在线通用发票盖着写有“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保障协会”的发票专用章。基地组织的培训,为何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协会开票呢?李彦主任回答“不知道”。

记者在临潼区民政局查询得知,临潼区人力资源保障协会是在该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其业务主管机关是临潼区人社局,而这次培训的牵头部门也正是临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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