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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位村民被假律师带跑偏了,想多要拆迁款反获刑

21位村民被假律师带跑偏了,想多要拆迁款反获刑中国法治为了在征地拆迁中多得到一些补偿,浙江省乐清市南岸村部分村民找到了一名“赵律师”咨询。但这位“赵律师”不但没有教他们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反而建议他们到工地阻挠施工,给政府施压获得更多赔偿,自己则从中抽成。在他的鼓动下,工程直接损失40多万元,间接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实际上,“赵律师”并没有律师执业证,是个彻头彻尾的假律师。昨天,经浙江省乐清市法院一审宣判,这名假律师和21名村民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

2003年,因城市建设需要,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征地拆迁,经南岸村组织村民代表、村“双委”成员、老协会会长等人召开会议,商量决定引进项目相关事宜。最终,乐清市正大新生活项目进场施工。

然而,到了2014年3、4月间,南岸村部分村民却以政府违反征地协议,改变征地用途及部分回扣地未拨付到位为由,开始进行“维权”。村民叶银某等人更是找到所谓的“律师”赵某球,咨询交流有关南岸村回扣地等事项。

21位村民被假律师带跑偏了,想多要拆迁款反获刑赵某球告诉村民们,打官司肯定赢,但诉讼费太贵,让他们不要打官司,先帮他们找人操作制造舆论,在网上发文章引起政府重视,以此与政府谈判达到目的。

于是,当年7月,赵某球、叶银某多次纠集村民开会,预谋聚集村民围堵工地,迫使市政府解决剩余回扣地拨付、赔偿问题。赵某球村民商量好,律师费为所得的百分之十。

此后,在“赵律师”的带领下,村民多次围堵工地,破坏施工设施,阻挠工人施工,造成该项目直接损失共计419474元,间接损失目前无法评估。

经查,赵某球今年53岁,硕士文化程度,原为乐清市石帆街道城管中队职工。赵某球事后供述,他并没有律师执业证。

乐清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球、叶银某、李某松、叶某成、叶某平、金某微等2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正大新生活项目生产无法进行,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其中,赵某球、叶银某为首要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6个月,其他被告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不等。

作者:高敏、岳思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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