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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法院多举措解决执行难问题

7月22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该院执行局局长李高原通报了晋城市两级法院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以及五个具体案例。

据了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晋城市法院有力惩戒了一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漠视法律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晋城市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立案侦查共15案15人;人民法院自行采取司法拘留予以惩戒的共21案2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协助拘留的共10案12人;实际查找并控制的共2案2人;实施查封土地、房产措施23次;冻结被执行人账户32人次,冻结金额1.4亿元;实施扣划7次,扣划金额320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车辆执行措施148车次,查封、扣押车辆186 辆;实施冻结被执行人股权措施9人次;限制被执行人出境1 人次。

此外,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妨碍人民法院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人员经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后,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截至目前,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1143个,其中自然人1032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11人。被执行人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的案件共有40案43人。

本报记者 郭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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