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入户新政来了喂!不再与计生证挂钩,只凭三证一簿即可办理
根据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我市严格落实省文件精神,从7月22日起,中山新生儿入户不再与上环、结扎挂钩,群众可凭“三证一簿”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江泽丰 周映夏
现场: 市民扎堆入户户政窗口忙 根据通知要求:从7月22日起,群众可凭“三证一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 (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全面实施城区(东区、西区、石岐区)户政窗口周末正常轮值上班、其他镇区分局双休日预约办公的便民举措,便于广大市民择时申请。
记者在石岐区公安分局位于宏基路的办证大厅看到,前来为小孩办理入户手续的市民络绎不绝。
卫计局:
违法生育者仍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不管是否办理入户,其父母均需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生育者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追缴力度,并尽快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纳入公民诚信体系建设。
办理出生入户材料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扉页、本人页都要复印)
4、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三面都要打开复印)
5、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
备注:申请人持有关证件材料(及A4 纸复印件) 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填写 《入户申请审批表》和《入户申请调查登记表》等即可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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