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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检察机关建长效机制监督公安派出所

2015年以来,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针对在强化对公安派出所监督中,存在监督一阵风、监督形式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检警互动、检力下沉,从源头规范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活动。

南安市检察院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完善对公安派出所的常态监督模式:

建立全方位的法律监督机制。拓宽监督的范围范畴,整合侦查监督科、生态资源科及民行检察科职能,不仅在刑事立案方面,而且包括在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取保候审等方面全方位的监督;建立“双向往来式” 联系通报机制。公安机关每月向检察机关通报刑事案件发案、报案、立案、破案等基本信息,检察机关每月向公安机关通报《每月侦监情况通报》,加强信息互通;建立分片定点监督机制。对南安全市26个基层派出所、3个边防派出所、4个刑侦中队定期定点走访和开展监督,查询检查基层派出所接警记录、治安处罚案件受案结案、刑事案件立案撤案,及时掌握办案情况,获取监督线索;建立“日志式”日常管理规范。制定专门的检察工作日志,每点一册,分为时间、乡镇、监督检查内容、结果、跟进情况等要素,记录公安派出所监督开展情况。

通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南安市检察院抓好执行落实,有效地提升了监督水平和成效。2014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5件,纠正漏捕33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5件。(黄耿煌 贾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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