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每年8月1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的规定,我区决定8月1日上午在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5年8月1日上午9时至10时整。
二、鸣放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第一轮防空警报试鸣:9时至9时15分;
第二轮防空警报试鸣:9时45分至10时整。
全体市民要注意识别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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