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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宝塔区柳树巷村村主任三个多月 还未见过村委会公章

当选宝塔区柳树巷村村主任三个多月 还未见过村委会公章

今年6月份村上的一笔进账收据

4月16日,张保卫被选举为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柳树巷村的村主任。到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张保卫称自己还未见过村委会公章。原因是村支书李伟坚持让原会计高某担任村会计,而张保卫认为会计应由村委会委员柳某担任,目前公章仍在高某手中。据悉,村里账务流水比较大,张保卫对此担忧。而李伟认为,高某担任会计是通过会议流程决定的,也是经过镇政府同意的。

村民认为会计应由三委会商量决定

眼看快到8月份了,张保卫有些坐立不安。4月16日,这一天他记忆深刻。因为在今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当中,他当选了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柳树巷村的村主任。可是,在移交工作当中,却遇到了不少问题。“上届的会计是高某,可是今年他没有经过大会推选。我们村委会推荐的会计是这届村委会委员柳某。”张保卫认为,会计由谁来担任,应该由三委会商量讨论决定,至少应有村委会参与。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延安城区的农村会计普遍由村委会委员担任。由于村委会公章由会计持有,因此会计一职在农村也显得尤为重要。在走访中,大多村民表示,会计应该就是村委会委员,因为那毕竟都是村民们选举出来的,值得信任。至于如何推选,村民们认为肯定是“领导班子”决定。

选举后公章被使用引担忧

张保卫认为,柳树巷村每年财务流水金额比较大。财务管理是村民委员会管理工作的核心问题,这属于村务工作,并非党务工作。村里的进账、出账应由村委会监督。“在我们选举之后,原来的会计高某仍在使用公章收费,我认为这是违法的。”张保卫提供了一张收据的照片。收据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开票人为高某,费用涉及1万余元,摘要内容为土地承包款。收据上盖的正是“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柳树巷村民委员会”公章。张保卫说,4月份高某使用公章不止一次,这样的收据有多份。而村委会公章被一个村委会并不认可的“原会计”使用,让他难免担忧。

多位村民证实了张保卫的说法。柳树巷村监委会主任李延春认为,此事的争议在于会计由谁来担任。既然经济财务问题属于村委会工作,会计就应由三委会商议推选。

高某就此拒绝接受采访,而柳树巷村委会委员柳某称,这一届的村委会基本没有干涉过村务工作。他们多次找柳林镇政府解决此事,无人真正解决此事。就此事,柳林镇党委书记折克银曾告知张保卫,人事任命应由村党支部书记决定。

柳树巷村支书李伟表示,现在政策有变,村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负责全盘工作,是第一责任人。坚持继续让高某任会计的依据是高某经验丰富,能力较高,能够胜任这个工作,他并不认为柳某能够胜任。对于账务工作,6月份新旧班子也曾在镇政府移交过,而张保卫在移交清单上签了名字后,又反悔划掉。李伟说,他是从村子的长期发展做决定,并不是有私心。关于会计由谁担任,之前开过党支部会议。三委会也就此事开过会,镇政府领导有参会,会上宣布由高某担任会计。高某任会计一事,也是经过柳林镇政府同意的。

规定:村会计可由村委会成员担任,也可由村委会集体决定聘任

关于柳树巷村的疑惑,华商报记者咨询了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基本都说不清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华商报记者曾联系柳林镇党委书记折克银,他让联系柳林镇副镇长高飞。高飞表示,该村工作在正常移交,公章是会计对会计移交,不会对村主任移交。对此,张保卫提出质疑。工作应在村委会成员在场的情况下移交,不可能是私下移交。作为村主任,他有知情权。

就此,华商报记者咨询了延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就此问题咨询了省民政厅之后,作出了解释。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释义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设会计、出纳。释义详情为,村民委员会所设会计、出纳人员,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担任,也可以由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聘任,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担任会计、出纳,有利于减少村管理费用的支出和村民负担。村民委员会对其财务公开负有一定的监督职责。

华商记者 陈雪

编辑:任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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