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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的女儿 到底喊你爸爸还是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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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的女儿 到底喊你爸爸还是哥哥


朋友发过来的一则文章,让谢友林律师判断这个女娃娃到底该喊他爸爸还是哥哥?


经过是这样的


2009年湖南小伙王某和前女友生下女儿后,因感情不和分手。为了不影响交新女友,他将女儿送给同乡赵某当养女,因为赵某离婚膝下无子,对这个养女也是视如己出!


万万没想到的是……


王某的母亲刘女士离婚后,竟然和赵某走到了一起,问题来了:


赵某是王某的“继父”,从民俗角度可以这么认为,至少也是长辈,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这家人的混乱关系绕来绕去足以把人绕晕,谢友林律师看了半天还是有凌乱的感觉, 于是就有了令人尴尬的两个问题:


赵某的养女(王某未婚生的女儿)这时候喊刘某是喊奶奶呢还是喊妈妈?


赵某的养女(王某未婚生的女儿)这时候喊王某是喊爸爸呢还是喊哥哥呢?

未婚生的女儿 到底喊你爸爸还是哥哥

 

其实,谢友林律师也很好奇这家人互相之间是怎样把这段见不清理还乱的称呼是怎样厘清的,那么问题来了,法律上是如何确定收养关系的?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其实,到最后,谢友林律师还是没搞明白:虽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称呼的问题怎么解决呢?


用时下流行的话语说:活得久了有些事也不是会常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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