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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旅行社违法

昨日中午,数十名旅客在深圳北站进站时,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被警方短暂扣留。这批乘客来自广西一家旅行团,旅行社使用他人身份证为这些游客购票,相关人员将面临行政处罚。这起涉及人数较多的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事件,或许是实名制乘坐以来,深圳北站查获的最大宗案件。(金羊网7月30日讯)

又是火车票,又是实名制。自火车票实名制以来,这类消息在网络上层出不穷,但像上面提到的处理方式和力度,笔者还是第一次听闻。对于这些不符身份的火车票,旅行社方面给出的答复是由于票额紧张,为了不影响游客们的行程安排,只得提前购买。而对于这些身份信息的来源,旅行社的负责人则称是从家里亲戚借来的。对于是否涉嫌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还需要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其实,旅行社这样的安排本是好心。于情,旅行社是为了给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直通的服务;于理,游客也应当手握车票乘坐交通工具。于情于理都显得无可厚非,但是于法来讲,旅行社就存在了不小的问题。一是在游客对火车票提出质疑之后,旅行社方面坚称票能通过检查,这是对铁路规章制度的漠视;二是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招团完毕之后,根据游客的实名身份信息购票,而该旅行社违反了此项规定,向游客发放非实名制的火车票。最终,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面临的将是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于实名制的火车票,不仅是铁路部门在购买渠道的管理上存在了漏洞,也是我们普通的旅客对实名制这项制度的不熟悉。笔者相信,绝大多数的旅客都能够遵守规定,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来购买车票。可仍然存在不少的“黄牛党”,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非法谋私。希望铁路部门可以对此再加力度,严格管理,对于违反实名制的人要给于严格的处罚。而且,笔者认为,铁路的售票系统可以借鉴飞机票的取票模式。购票时在输入身份信息之后,必须用公民的身份证来进行验证取票。这样不仅确保了实名制车票制度的有效落实,也能让我们普通旅客的权力得到应有的保护。

本来揣着一颗激动的心准备出门游玩,结果就因为这一张小小的火车票把“喜剧”变成了“闹剧”。我们可以看的出,铁路部门对车票实名制的管理力度也越来越严格,相信假以时日,通过各方的努力,一定可以还实名火车票一个明朗的未来。毕竟,作为普通的旅客,最希望的就是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所欲”的买到那张“旅途的通行证”。(长江网 艾雨苼)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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