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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法院公布六起“老赖”典型案例

27日,武强县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并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

去年7月以来,武强县法院因义务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而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214件,已通过强制执行执结144件。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武强县法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部署开展了专项行动。通过电视台、网络对集中开展相关法律规定宣传,对被纳入“老赖”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的,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并在最高法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公布系统、省法院司法公开平台网、武强县法院官网、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布,同时,通过武强电视台、衡水电视台曝光,对仍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实际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1人,共涉及4个执行案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决定采取司法拘留共计49案27人次,其中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4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3人次。

“‘老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执行秩序,需要社会各界联合起来予以打击,让失信人寸步难行,维护法律的威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武强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正国说。

附:武强法院依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

拖欠农民工工资

长期逃匿拒不执行被拘

2011年至2012年,李某甲与其父李某乙、其妻尹某三人支取施工款后拒不支付14名农民工工资。2014年1月3日,14名农民工均向武强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于2014年1月15日依法判决李某甲、李某乙、尹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分别支付14位农民工工资款,共计34144元。三被执行人逾期均未履行给付义务,14位农民工均于2014年1月28日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但李某甲、李某乙、尹某长期逃避,拒不履行。另外,武强县法院还有李某甲的3件长期未结执行积案,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和移交公安立案侦查追究拒执罪。2014年11月25日,武强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将其抓获,但其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武强县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并通过电视台曝光。拘留期间,其父李某乙才主动找到十几位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最终以和解结案。

案例2

威胁法院干警

妨害执行被拘留

张某,右腿残疾,2014年7月28日,无证醉酒驾驶轿车(未年检)将周某撞伤。经武强县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武强县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周某各种费用8824.7元,但其拒不给付,周某申请立案执行后,法院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其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14年12月29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找张某父亲做执行工作,但张某威胁执行干警,并闯进警车,执行干警找其父亲劝阻无效。武强县法院将威胁执行干警、妨害执行的张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8日后,张某在拘留所写出深刻检查,主动承认了错误,求得了周某的谅解,主动与周某达成和解并进行了赔偿。

案例3

拒不给付养父母生活费

逃避两年被拘留

耿某自幼由养父母收养抚养成人,娶妻生子。后养父母年岁已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养子赡养,耿某与养父母发生矛盾,不尽赡养义务。其养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与耿某解除收养关系,补偿生活费用。经调解无效,法院于2012年6月5日判决双方解除收养关系,耿某每月给付其养父母生活费320元。耿某拒不给付,其养父母申请立案执行后,耿某长期躲避,执行法官多次执行未果。2015年1月16日,武强县法院将耿某抓获并实施司法拘留,通过电视台曝光。拘留期间,经执行干警批评教育,耿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懊悔,让其妻子将拖欠了近三年的生活费9920元交到了法院,并保证以后给付老人的生活费。

案例4

逃避执行三年

“老赖”被拘留

2011年6月25日,赵某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将行人张某撞伤,给张某造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27000余元。经武强县法院调解,赵某当庭给付10000元,剩余17000元约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履行清。赵某到期拒不给付,张某申请立案执行后,其长期躲避拒不执行。2014年12月16日,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协查,武强县公安局于12月17日将赵某抓获移交法院司法拘留,并通过电视台曝光。深感后悔的赵某让其家人将执行款交到法院,受害人时隔三年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案例5

发挥拒执罪震慑力巧执行

为20位农民工讨回工资

2014年3月至6月,武某拖欠贺某等20名农民工工资197795元,经催要未付。当年7月8日,贺某等20名农民工诉至武强县法院。经法院调解,贺某等与武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10月1日前给付83000元,剩余工资在2015年2月1日前给付清。双方签收了民事调解书,但武某逾期拒不给付工资款。贺某等20名农民工于10月20日向武强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法官未查到武某的可执行财产,得知其长期在北京施工,其妻在家。法院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主动电话联系武某,但其言语粗暴拒不配合。法官多次动员其妻配合,讲明法律规定。通过多次做工作,其妻表示愿意配合。最终,经法院和其妻共同说服教育,武某同意回来履行。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武某将执行款80000元交到了法院。2014年12月12日,武强县法院执行局为20位农民工发放了执行款。

案例6

严打拒执显神威

三年“老赖”被判刑

2011年8月,贾某经营的铸件公司分别拖欠胡某、寇某货款4万余元和7万余元,拒不给付。胡某、寇某分别诉至武强县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2012年10月,胡某、寇某分别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贾某一直逃避,并非法处置了法院已经保全查封的公司财产用于抵偿其他债务。法院多次查找贾某,但其长期隐匿在外,不知去向,执行无果。贾某在武强县法院共涉及四个执行案件,(另两个案件,一件是申请人辛某申请执行标的额50余万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件是申请人韩某申请执行贾某和吴某标的额57000余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当事人较多、标的额巨大,长期不能执行,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法院将贾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网上公布,并在电视台曝光,但仍无音信。贾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此案被依法移交公安和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12月,贾某在武邑县落网,执行法官与其公司的另外两名股东进行了沟通,两位股东自愿拿出执行款用于偿还胡某和寇某,并对辛某申请执行的50余万元也进行了和解,达成协议,辛某撤回了执行申请,胡某、寇某也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货款。后武邑县法院对贾某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其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盗窃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贾某提出上诉,现正在二审当中。(苏小立 王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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