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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划分4个“办案协作区”破解反渎难题

为破解反渎工作面临的办案人手到位难、碍于情面深挖难、线索共享协作难、整体素质提升难等问题,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基层院反渎部门“办案协作区机制”。近半年来,济宁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0件43人,其中运用“办案协作区机制”查办11件,占52.5%。

今年2月,济宁市检察院反渎部门将辖区内12个基层院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并制定了《办案协作区运行办法》,规定查办特定情形案件,办案部门可根据需要向协作区其他成员提出人员借调请求,被借调单位应在24小时内作出派员决定;复杂疑难的案件可优先考虑从市院反渎部门二、三级侦查人才库中选派。协作区成员在办案中发现涉及区内其他成员管辖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对具有行业规律特点的案件要跨区相互通报等。

梁山县检察院在立案查处鲁南粮食购销中心原主任高某等滥用职权一案时,由于涉案人员众多、调查取证任务量大,先后向协作区的汶上县检察院、嘉祥县检察院借调6名骨干力量,参与该案侦查。3个多月后,梁山县检察院侦破了济宁市检察机关首起“托市粮”领域渎职案件。通过互通信息,曲阜市检察院、微山县检察院借鉴梁山县检察院的做法,相继立查了一批类似案件。

“协同作战,集中优势兵力查办大案要案,解决了过去各基层院孤军奋战、单打独斗的困局和办案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给干警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机会,通过手把手教、手把手学,他们的业务技能也得到快速提升。”梁山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唐艳华告诉记者,2014年该院反渎部门在办案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查办案件数量上升150%。(检察日报  卢金增 王守虎 张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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