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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打晕八旬老太,抢劫1200元获刑4年2个月

少年打晕八旬老太,抢劫1200元获刑4年2个月

资料图(来自网络)

中国法治客户端为贪图享乐,少年竟伙同他人入户打晕八旬老人,抢走1200元现金后逃之夭夭,但最终未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近日,刚刚过完自己15岁生日的小康被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5年1月3日,被告人小康与韦某(另案处理)经密谋后决定到桂平市蒙圩镇新田村85岁老太罗某家中实施盗窃。当晚7点多钟,被告人小康与韦某来到罗某屋外,韦某爬上围墙放风,被告人小康则通过攀爬围墙进入罗某屋大院。

被告人小康在大院观察到罗某在屋内还没有睡觉无法实施盗窃,遂与韦某商量决定使用砖头打晕罗某后实施抢劫。随后继续由韦某负责在围墙外放风,被告人小康趁罗某走出大院之机用砖头朝罗某的头部打去,并将罗某拖入屋内,用一张棉被盖住罗某的头部继续用砖头殴打,罗某被打晕后,

被告人小康与韦某进入罗某家中,二人在罗某家中抢走现金1200元。经鉴定,罗某头部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小康的家属与被害人罗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罗某表示谅解小康,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小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使用暴力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小康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小康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告人小康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犯罪行为的对象是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所述,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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