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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柜被撬频发 财务室要加装护栏和红外线报警设备

广佛都市网讯 珠江时报(记者/金晓青通讯员/黄灿)三水区曾发生多起企业单位财务室保险柜被撬盗案件。近日,三水法院对其中两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宣判。

案例一:2013年10月2日凌晨,被告人农某与黄某风、梁某、黄某龙(另案处理)密谋后,驾车来到位于三水西南街道江根翠坑村委附近的佛山市某饲料实业有限公司,将办公楼一楼开票室的保险柜内现金103万元盗走。结合该案的其他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农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被告人黄某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梁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例二:黄某(广西人)曾是三水白坭镇周村某装饰材料公司员工,知道办公室二楼有个保险柜,平时放有大量现金,于是和陆某、梁某合谋盗窃。

2012年6月23日凌晨2时许,黄某负责在厂外看风,陆某、梁某携带工具撬窗潜入二楼财务办公室撬盗保险柜,共盗走保险柜内219500元现金。三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陆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建议:最好不要在单位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果确实需要存放贵重物品,要加强安全防范,增加夜间值班人员,使用固定跟踪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巡查方式;财务室或其他重要房间要加装护栏和红外线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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