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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两男子贪吃在工地非法种植罂粟580株获刑四个月

潍坊齐鲁网8月6日讯(记者 郑鹏飞 通讯员 刘恩科 秦昕)张某非常喜欢罂粟苗子蘸酱,故在工地上指使马某为其非法种植罂粟580株,目前罂粟已开花结果。近日,经潍坊高新法院审理认定,张某、马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4年10月份,马某在工地宿舍旁捡到了一个罂粟壳,偶然与张某闲聊的时候说起来,张某说之前在饭店里吃过罂粟苗子蘸酱,感觉非常好吃,就想着把罂粟种子种在地里。张某指使马某将种子种到工地里一块长三米宽一米的空地里。2015年5月份,罂粟越长越高,开花结了果,张某、马某怕被别人发现,就给罂粟打了棚子,遮挡起来,后来两人又怕被工地上的人知道里面种罂粟,将棚子外面用护栏遮挡起来。

后来经群众举报,民警前往种植地,经查点俩人共种植罂粟580株,据张某陈述,原本想吃苗子,后来慢慢长大开花结果了,就想着等长熟了,用果实煮骨头炖鸡吃。

经高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马某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罂粟580株,数量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二被告人应予刑罚,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表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既侵犯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秩序,又造成了毒品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风险,将一律予以强制铲除,即便是为了餐饮等需要,也不允许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如果种植了,达到500株以上,或是没成苗,从面积上估算,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数量的,均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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