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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明年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我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明年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首席记者金奉乾)昨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2016年我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费用收缴时应当以户单位,按年度一次性缴清。五保户、一二类低保户等群体的个人参合资金,经核实后由民政部门代缴或部分代缴。

通知要求,2016年度个人参合资金收缴工作从8月10日开始,12月31日前结束,各市(州)、县(市、区)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按时、足额完成收缴工作。8月10日之前已经开始安排2016年个人参合资金收缴工作的地区,必须确保缴费标准达到120元,不足部分按时补足。随着个人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筹资难度也在逐年增加。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部门、筹资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筹资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广泛宣传分级诊疗、逐级转诊、支付方式改革等新农合相关政策知识,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要重点加大对政府增资、即时结报、重大疾病保障、门诊特殊病保障、大病保险等新农合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和知晓率,确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后2016年全省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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