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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自称能“捞人” 汉川一男子诈骗亲戚30万

社会新闻|自称能“捞人” 汉川一男子诈骗亲戚30万

社会新闻|自称能“捞人” 汉川一男子诈骗亲戚30万

记者昨悉,汉川警方近日破获一起诈骗案,嫌疑人高某与妻子韩某以替人“捞人”为名诈骗现金30万元。

儿子广东犯事 “能人”亲戚声称“能捞人”

2008年,汉川市垌冢镇兴隆村青年陈某只身一人前往广东打工,在打工期间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当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陈某一直在逃。2014年10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羁押在东莞看守所。

正当陈家万般无措之际,同村经营餐馆的“能人”亲戚高某声称自己在广东有很多朋友,陈母若愿花钱,自己可出面将这个远房外甥给“捞出来”。如果事情办不成,还能将费用退还给陈母。

“只要儿子不坐牢,花多少钱都值得。”心疼孩子的陈母心想。于是,陈母不惜代价,东拼西凑借了30万元交给高某夫妇,并满心欢喜地期待儿子回家。

开庭后才知不可为 索要退款屡屡遭拒

自打那以后,陈母时常找高某询问孩子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可高某一再找各种理由敷衍。今年2月,陈某交通肇事逃逸一案开庭前夕,高某的妻子韩某才陪同陈母一起南下广东,并聘请律师进行庭审辩论。

经东莞当地法院判决,陈某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时至宣判,陈母才知道高某其实并未“活动”。

其后,陈母多次到高某家中索要退款,高某先是以跑关系花费了差旅费等为由只答应退还部分,其后又以各种理由迟迟不愿还款。4月,意识到被骗的陈母来到汉川市公安局垌冢派出所报案,垌冢派出所立即会同汉川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全力侦查。

昔日“企业家” 今日“阶下囚”

其实,高某在汉川垌冢镇也有一定名气,算得上是个“能人”。早年间高某在内蒙打工,期间还结识了内蒙本地人韩某,两人相恋并开始一起打拼。几年下来,两人有了一定积蓄,遂决心回高某的老家垌冢开一家蒙古特色餐馆。因特色鲜明,该餐馆也曾门庭若市,辉煌一时。后来,由于经营不善等缘故,餐馆生意逐渐冷清。

据高某交代,其在广东根本没有朋友,也自知“捞人”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手段先把陈母的钱拿过来,用于餐馆资金周转,等生意有了起色再将钱还上。然而侦查人员通过进一步调查却发现,高某拿钱后只是将其中极少部分用于资金周转,其余的钱全用在陪妻子韩某到上海等地自驾游消费上了。

目前,高某夫妇二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汉川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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