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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楼下扔物还打伤人 秦州男子被判刑半年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秦州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陈刚】8月10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男子将吃剩的肉骨头从楼上窗户扔下,致一楼女主人不满引发厮打,女主人的丈夫劝解时被男子掰伤右手。最终,该男子被法院判刑半年。

去年8月9日17时许,秦州区一家属院的马某在自己母亲居住的房内,将吃剩的肉骨头从窗户处扔到楼下苏某家的柴房上以及正在楼下晒太阳的另外一居民身上,苏某见状气得大骂。马某听到苏某骂自己,便来到楼下质问,二人发生厮打。苏某的丈夫上前劝解时,马某将苏某丈夫的右手掰伤。经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苏某丈夫的右手外伤,属轻伤二级。

8月10日,马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马某赔偿了苏某丈夫的经济损失2万元,对方对马某表示谅解,请求对其免除处罚。

同年9月28日,马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

今年4月,检察机关指控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鉴于马某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又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认为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后,马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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