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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就业要签劳务合同

七旬大爷被拖欠工资

雇主承诺会补发

七旬大爷为减轻家中负担,从自贡到绵阳打工,却被拖欠两个月工资。近日,市民杨元玉大爷拨打本报热线2395666反映,由于雇佣自己的老板严先生于6月底离开小区物业公司,致使他两个月的工资迟迟未能领到。

■实习记者 赵昕如

昨(10)日,记者在南山街道祥和苑小区见到杨大爷。他向记者介绍,他于去年9月起受雇于严先生,在小区担任看守车棚的工作。严先生原是小区所属物业公司的电工,小区车棚是被严先生以个人名义承包下来的。杨大爷说, 应聘前,他和严先生口头达成每月1200元工资的协议。前几个月,他还如期拿到了工资,可自从今年6月底,严先生从物业公司辞职后,就一直找不到人。杨大爷告诉记者,今年初,车棚曾丢失过5辆车,他主动提出将4月份的全部工资作为赔偿,但现在仍有五六月份的工资没领到。杨大爷说自己想过多种方法联系严先生,均没有结果。

昨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严先生。他向记者表示,自己会将杨大爷的工资补齐。随后,杨大爷也致电记者称,他也联系上严先生,严先生承诺会把拖欠的工资补给他。

◎提醒

老人就业要签劳务合同

据记者了解,杨大爷工作期间并未与雇佣方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

据了解,对于超龄老人就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是劳动关系,虽然我国没有明确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年龄的上限,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那么,对于像杨大爷这样的老人在发挥余热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禾表示,他们虽然与用人单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雇佣协议,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意外伤害等权利和义务。如果用工方有拖欠工资等行为,劳动者可以提供和劳务工作相关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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