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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遭女邻居跟踪并被砍伤

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经常被一女邻居跟踪,并被女邻居砍伤。8月20日,记者了解到,东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关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民事案件。

今年75岁的胡某住东河区铁西区,和38岁的女子常某是邻居。据胡某介绍,虽然和常某是邻居,但是平时两人没有来往,可以说根本就不认识。

从2014年初开始,胡某突然发现常某经常无故跟踪自己,还谩骂自己。时间一长,胡某就觉得事有蹊跷,和子女多次到辖区派出所报警。常某的丈夫出面向胡某一家解释说,常某有轻度抑郁。在民警多次调解和说教下,常某和丈夫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之后,常某没有再跟着胡某。直至2015年4月27日,常某再次跟踪胡某,并对胡某进行谩骂,胡某又拨打了报警电话,没想到这一次却为胡某带来了灾难。4月28日,胡某像往常一样外出晨练,走到楼门口,常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入胡某后腰,导致胡某失血性休克。胡某的家属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5月28日,经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常某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在收到鉴定意见书后,释放了关押在看守所的常某,并对常某故意伤害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刑事案件撤销后,胡某以常某侵害了自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将常某和常某的监护人——常某的丈夫张某告到了东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28568元。针对常某系无行为能力人的精神残疾人,法院受理案件后,为常某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同时对常某,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也作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

目前,东河区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一步审理。(记者赵琼实习生杨婷通讯员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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